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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2 20:23:00

吸服「K仔」后驾驶的士 司机认毒驾罪还押待判

一辆的士在今年6月在牛头角伟业街行驶期间左摇右摆,警方截停及调查后,发现的士司机体内含有俗称「K仔」的氯胺酮。涉案54岁的士司机被控1项在体内含有任何浓度的指明毒品时驾驶汽车罪,他今于观塘裁判法院认罪,庭上透露他过去有15次案底,其中一次与本案类同。署理主任裁判官李志豪押后案件至8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戒毒所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被告驾驶的士左摇右摆

被告李剑文,承认于2026年6月5日在牛头角伟业街驾驶一辆的士,而当时他体内含有氯胺酮。

案情指,案发日早上,警车在牛头角伟业街巡逻期间,发现涉案的士行驶时左摇右摆及异常缓慢,当时的士亦展示可出租的标示。警方截停的士及调查被告时,被告精神恍惚及不知所措,其言语对答也较缓慢。在警方要求下,被告先后提供口腔及血液样本作检验,均对氯胺酮呈阳性。

称案发前数天曾吸食氯胺酮

现场警诫下,被告承认他在案发前一星期曾吸食氯胺酮。他在警诫录影会面中,又承认每月会吸食一次氯胺酮。庭上透露,他过去有15次案底,其中一次与本案类同,及有5次交通定罪记录。

被告今没有律师代表,他求情指当日驾驶时并未吸毒,只是在案发前数天曾吸食氯胺酮。李官考虑到被告过去有同类案底,押后案件至8月17日判刑,以待索取戒毒所报告,期间被告须还押。

案件编号:KTCC1134/2026
法庭记者:王仁昌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