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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16:00:00
考车牌|路试「睇水员」收利是涉勒索?大律师拆解随时触犯数宗罪
驾驶考试公平性备受关注,近日有网民发现何文田忠义街驾驶考试场外,有身穿萤光衣的「睇水员」协助考生拦截路经车辆,以助考试顺利,甚至涉嫌收受「利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接受《星岛》访问时表示,相关人士若涉及收受利益、协助作弊或强索费用,随时会触犯串谋诈骗、勒索等刑事罪行,最高可被判监禁14年。
协助作弊欺骗考官 或触犯串谋诈骗
陆伟雄指出,如纯粹出于自发协助维持秩序、指挥交通以疏导车流,其行为并无不妥,不能单凭身分判定其违法,关键在于其具体行为。惟他强调,一旦出现越界行为,随时触犯刑事法例。他提到,若以不当或恫吓手段,强行要求司机或考生支付费用才予以放行,可能干犯勒索罪;若在考试期间,向正在进行泊位测试的考生提供指示,如提示倒后或有否出界,即属于协助作弊,因欺骗考官,双方均涉嫌触犯串谋诈骗,最高刑罚可判处监禁14年。
他又指,如「睇水员」因对方拒绝付费而刁难,如故意摆放雪糕筒阻碍考试进行,不仅影响考生,更是阻碍同车的考官执行职务,涉嫌违反香港法例第238章《简易程序治罪条例》第23条的「抗拒或阻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罪。
执业大律师陆伟雄。资料图片
驾驶考试。资料图片
近日有网民发现何文田忠义街驾驶考试场外,有身穿萤光衣的「睇水员」协助考生拦截途经车辆。
《星岛》记者早前在何文田忠义街,发现有所谓「睇水员」在场当值。
近日有网民发现何文田忠义街驾驶考试场外,有身穿萤光衣的「睇水员」协助考生拦截途经车辆。网上图片
阻碍考官执行职务或违道路交通条例
陆伟雄进一步解释,马路属于公共道路,「睇水员」若企图阻碍交通或站在马路中心,会违反374章《道路交通条例》中关于行人的规定;即使没有阻碍车辆,路人无故滞留马路,亦会干犯俗称「乱过马路」(Jaywalking)的罪行,最高可被罚款2,000元。
记者:李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