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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00:46:00

Save Lily︱指社署缺乏理据及实质证据 非常父母为Danny向高院申请人身保护令

针对社会福利署对其子 Danny 实施的保护令及严格接触限制,「非常父母」曾先生及关小姐今日(31日)亲往高等法院递交申请文件,正式为 Danny 申请人身保护令。曾先生指,人身保护令旨在保障公民权利,防止市民遭受政府任意羁留。他质疑社署在缺乏充分证据及医疗或心理专家报告的情况下,对 Danny 采取酷刑般的任意羁留与严苛的接触禁令,严重侵害了家庭权益与公民的基本自由。

非常父母曾先生与关小姐到高院提交人生保护令的申请。杨伟亨摄

 

非常父母曾先生与关小姐到高院提交人生保护令的申请。杨伟亨摄

 

曾先生情绪激动。杨伟亨摄

 

 

 

质疑社署限制见面缺乏法律与医学依据

曾先生在高院外接受访问时表示,社署不仅为 Danny 申请了保护令,更进一步实施了极为严格的接触禁令。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社署若要限制家长与子女见面,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提供医学证据或心理学家的专业报告,证明家长与子女见面会对孩子造成伤害。

然而,社署自始至终未能提供任何相关证明文件,甚至限制双方每星期仅能见面一至两次、每次仅有15分钟。曾先生批评社署对此全然无法作出合理的解释,有关做法完全缺乏法律根据,属于不合法行为。他强调,法庭命令原本仅要求由社署安排见面,而非指示完全禁止见面,但社署在执行上却采取了最严苛的处置。

重要指控文件全数遭黑漆 控诉公平审讯权利受损

除了见面时间受到严重剥削外,曾先生亦控诉社署在诉讼过程中严重不公。他透露,在保护令的官司中,社署将多方专业会议等极为关键的文件内容全部遮黑,导致家长完全无法查阅对方提出「疏忽照顾儿童」等指控的具体理据与实质证据。曾先生曾当庭向法官质疑有关做法违反了国际法关于公平审讯的原则,惟当时法官仅要求他依据个人资料(私隐)条例等待四十天以索取资料。然而,在经历漫长等待后所获取的资料依然充斥大量遮黑,令理据全被隐藏。曾先生认为在没有证据可供检视的情况下要求法官作出审判,简直极为离谱且无法成立。

人身保护令属宪法保障 祈冀法庭介入重审羁留合法性

谈及此次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法律性质,曾先生澄清今日行动并非提交常规的上诉文件,而是依法申请人身保护令。他解释,传统上诉是针对法院已作出的判决提出法律或事实上的争议,而人身保护令则属于一项宪法层面的保护机制。当市民怀疑自己或亲属遭到政府不法羁留时,可要求法院及时介入并重新检视该羁留是否合法、证据是否充分,以及行政或司法机关之前的审讯过程是否存在错失或违反公平原则。透过人身保护令的重审机制,能确保个人自由不致受到政府任意的剥夺与监禁。

无力负担高昂法律费用 盼藉行动引发公众与政府关注

对于本次申请的最终结果,曾先生坦言自己并非专业律师,亦无能力聘请大律师或法律团队协助,连递交的法律文件是否有遗漏都无法完全肯定。他表示,若法庭最终决定开庭审理,面对政府可能委派的资深大律师,自己作为小人物极有可能被击败。因此,他并非盲目追求胜诉或强求法庭做出有利判决,而是希望借由这次亲自到法院递交人身保护令的行动,引起广大公众对此事件的关注,同时期望政府能够听见基层市民的心声,重新审视相关措施的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