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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 00:13:00
竞委会宣布班轮业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续期5年 有效期至2031年
竞争事务委员会(竞委会)于7月31日宣布,将定期班轮公司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续期5年,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8日。竞委会早前完成第二次检讨及公众咨询,评估后认同相关协议仍符合经济效率豁除条件,故决定延续命令,并计划于4年后展开第三次检讨。
沿用2017年条款 豁免期延至2031年
竞委会今日公布,将定期班轮公司「船舶共用协议」的集体豁免命令续期5年。是次续期将继续沿用2017年所订立的条款,有效期延长至2031年8月8日。
船舶共用协议是航运公司之间就一些营运安排而订立的协议,涵盖交换船舶箱位及协调船期等。竞委会在评估这类班轮协议所带来的经济效率后,于 2017年 8月首次发出命令,宣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一般根据船舶共用协议所进行的活动,可获豁除于《竞争条例》第一行为守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竞委会经检首次检讨后,于 2022 年将该命令续期 4 年,至 2026 年8月8日届满。
经公众咨询与检讨 认同符合经济效率
在过去一年,竞委会就该命令展开了第二次检讨。期间,竞委会进行了初步公众咨询,并与业内主要持份者举行会议。完成检讨后,竞委会于2026年6月发布将该命令续期的建议,并根据《条例》第20条邀请各界人士作出申述。
竞委会最终得出结论,确认船舶共用协议所涵盖的相关活动仍然符合经济效率豁除的条件,并认为延续该命令属可取且有效的做法。因此,竞委会决定将命令续期5年,直至2031年8月8日,并将于4年后展开第三次检讨。
更改届满期彰显效力 相关文件已上载网站
为使是次续期具备法律效力,竞委会已根据《条例》第20条所列的程序,正式更改该豁免命令的届满日期及检讨期。
同时,竞委会已发布与是次续期相关的文件。有关文件的中、英文版本,已上载至竞委会网站的集体豁免命令登记册内,供市民及业界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