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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 20:44:00
未问住户将走失家猫入袋弃垃圾桶 六旬保安员认虐畜囚4月
62岁男保安去年接获住户求助,上门处理怀疑走失的家猫,惟在未问清楚猫只所属谁家,便用胶袋装起家猫并弃置在垃圾桶,最终未能寻回家猫。男保安早前承认一项残酷对待动物罪,裁判官刘淑娴今早于观塘裁判法院判刑指,被告将猫收入黑色胶袋弃置在垃圾桶,相信猫只现已埋在堆填区,等同被告夺去猫只性命,判囚4个月。
求情:称听从上司指示 官:诿过于人
辩方指背景报告正面,被告巢永乐有悔意,不会重犯,干犯本案只因跟从上司指示。刘官随即反驳「军队咁盲目跟随呀?唔识自己谂后果?」质疑被告诿过上司。辩方撤回说法,指没有证据显示有动物受伤,被告仅得中一学历,未来无法再从事保安,希望法庭轻判。
刘官判刑指被告将猫收入黑色胶袋,并弃置在垃圾桶,相信猫只现已埋在堆填区,等同被告夺去猫只性命,案件严重需要判刑阻吓。刘官指被告身体罹患长者常见病患,不构成求情理由,考虑到过去工作表现良好,以监禁4个月为量刑起点,被告犯案影响到猫主,加刑2个月,认罪终扣减至4个月。
被告巢永乐承认于去年8月6日,在牛头角道55号利基大厦D座9楼某室及地下垃圾站内(包括沿途),残酷地虐待,或因胡乱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种作为,而导致一只猫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
案件编号:KTCC217/2026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