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巿公司CEO與CFO涉監守自盜6017萬元 扮批款買美容產品 實購名錶自肥
上市公司萬隆控股集團時任行政總裁及財務總監,6年前涉利用職務之便,共同簽署並向3間供應商簽發6017萬元的16張支票,為子公司的美容產品交易結清貨款,但調查後發現兩人只是把事件虛構成美容產品交易,實質藉此購買11隻名錶並據為己有。時任行政總裁及財務總監否認一項欺詐罪受審,案件今在4女3男陪審團席前開審。控方開案陳詞指,公司誤信付巨款買賣美容產品以賺取利益,11隻名錶亦沒有存倉公司,令公司最終「俾完錢無貨收」,蒙受重大損失。
被指欺詐公司6071萬元
62歲周泓(萬隆控股集團時任行政總裁)及41歲朱嘉華(萬隆控股集團時任財務總監)被控於2020年1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期間,在香港藉作欺騙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的職員,虛假表示須向禧鋒有限公司、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支付款項,作為供應商交付貨物的結清款項,意圖詐騙而誘使職員開出16張總值6017萬元的支票,導致他們本人獲益或令萬龍興業蒙受不利。
控方開案陳詞指,萬隆興業商貿(香港)有限公司由萬隆控股集團持有,旗下業務包括財務公司及化妝品、個人護理用品買賣。周泓是上市公司萬隆控股集團的行政總裁和執行董事,朱嘉華是萬隆控股集團的財務總監,兩人亦是子公司萬隆興業商貿的執行董事。
萬隆集團控股準備年報時,調查發現萬隆興業商貿與3間供應商禧鋒有限公司、昇富(香港)貿易有限公司及冠豪香港有限公司進行生意交易,有關單據及送貨單均顯示為美容產品交易,即萬隆興業商貿買入美容產品,轉賣至其他公司,從中賺取利益。
3間收款公司從事鐘錶買賣非美容生意
惟公司確認萬隆興業商貿沒有美容產品出售紀錄,公司多數向供應商申請預付款項卻沒有相應單據。涉案由萬隆興業商貿開出合共16張總值6,017萬元的支票中,有12張發予禧鋒、2張發予昇富、2張發予冠豪。16張支票均須由身為銀行授權簽署人的兩名被告共同簽署。
控方指3間供應商實際上一直從事鐘錶買賣,而非美容產品買賣。周泓透過3間供應商及中間人「方氏鐘錶」購買11隻名錶並據為己有,公司支付6017萬元後沒有任何名錶存倉,公司帳目上的款項卻顯示為美容產品買賣。萬龍興業商貿的發票及送貨單令人信以為真,但調查發現大多收貨公司並非註冊公司。控方基於上述證據指控兩人,指出萬隆興業商貿支付6017萬元後「無貨收」,因而蒙受重大損失。
案件編號:HCCC425/2024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