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閉學童打老師吐口水屢缺勤 家長求再轉校 申司法覆核許可遭拒
小四輕度智障自閉學童在學校毆打老師和同學並吐口水,家長在學校沒有禁止其兒子上學的情況下拒絕帶兒子上學,獲教育局安排新學校後上課不足一個月便指新學校不適合,又再缺勤及拒絕家訪,早前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安排其長子轉學至其幼子的學校。法官高浩文指家長只是抱怨社工和老師在兒子持續缺勤下嘗試家訪,教育局從未阻止家長為長子申請轉學至幼子的學校,不認為案件在公法上有任何合理可爭辯之處,駁回司法覆核許可之申請,不作任何訟費命令。
申請人拒將長子轉往特殊學校就讀
申請人Sojobi Akpevwe Joyce指其長子在2015年出生,被診斷患有自閉症及輕度智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她指其長子2025年就讀油尖旺區某資助小學四年級,但2025年2月18日遭新任校長任意逐出學校,她曾向教育局、平機會、警方及社工舉報,但其長子未獲分配新學校。
教育局一方指,學校留意到其長子在適應小三課程方面遇到重大困難,詢問父母會否考慮轉到特殊學校就讀,申請人拒絕建議。學校連續四個學年均向教育局匯報其長子的特殊教育需要,2025年2月其長子曾毆打並向老師和同學吐口水。申請人丈夫同意學校老師在上課前教導長子該如何在課堂上正確行事,申請人反對並稱這會阻礙長子上課。當日長子課前情緒激動,襲擊校長,並企圖向校長及學校社工吐口水。
去年11月獲安排返新學校惟12月起又缺勤
校長告知申請人如果其長子繼續襲擊或吐口水,學校可能會把長子送往醫院接受專業治療。申請人及其長子其後拒絕進入學校,長子自2025年2月18日起一直缺勤至今。教育局缺課個案專責小組完成審查及立案,申請人丈夫2025年4月表明有意為長子安排在家教育。教育局致函表明學校並無禁止其長子上學,冀望與家長合作,協助長子盡快重返校園。
惟申請人去年入稟區域法院,控告油蔴地街坊會學校、其校長及教育局,指其長子患自閉症及有特殊學習需要,但該校校長卻拒絕讓其長子繼續到校上課,明確表示該校不適合其長子,剝奪長子接受教育的權利,要求賠償295萬元。申請人持續不合作,不願意安排長子回校上課,教育局為長子安排同區另一小學入讀,申請人於2025年10月29日明確接受安排,長子在2025年11月3日開始在新學校上課,但自2025年12月1日起一直缺勤。
被拒安排轉學至幼子學校後謝絕社工家訪
申請人於2025年12月17日向教育局發信要求將長子轉學至其幼子的學校,她再要求區域法院下令轉學安排,今年1月被駁回申請,上訴亦於今年4月被駁回。由於長子一直沒有到新學校上課,該校社工及班主任嘗試進行家訪,但申請人及其丈夫拒絕家訪,不願接受長子同班同學的慰問卡、聖誕禮物及學校通告,報警處理。新學校鑑於家長情緒激動且拒絕家訪,故中止任何進一步的家訪,亦無法更深入了解長子缺勤原因。
教育局去信向申請人解釋不處理轉學要求,敦促長子到新學校復課,教育局表明經評估後新學校適合長子就讀,認為申請人在長子上課不足一個月的情況下,便斷定新學校適不適合長子屬過早決定。教育局另告知申請人如其長子能夠直接從其幼子的學校或或任何其他學校取得學位,教育局不會阻止轉校安排,申請人曾透露其長子已於今年3月31日到幼子的學校參加入學面試。
申司法覆核投訴學校家訪又指不安排轉校屬違法
申請人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指新學校社工及班主任無視他們拒絕家訪的指示,持續出現在其家外,對長子造成了極度的精神困擾,侵犯家庭私隱,令她需要報警求助。申請人指教育局在學校干擾學生家庭生活時不安排轉校即屬違法,長期拒絕長子轉校至幼子學校亦不合理。
法官不接納社工及班主任無視他們拒絕家訪的說法,認為事件不必要警方介入,而且學校與家長溝通不良或信任破裂也不可能單獨歸咎於教育局。法官指申請人事實上明確接受了新學校學位,新學校已向有特殊學習需要的長子提供足夠的支援,只是申請人未給予新學校足夠機會去展示它可給予的支援,校方嘗試家訪只是旨在進一步了解長子情況,教育局持續多次提醒申請人可查詢幼子學校的學位空缺,申請人卻不知會教育局長子已到幼子學校參加面試,遂駁回申請人司法覆核許可之申請。
案件編號:HCAL607/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