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闭学童打老师吐口水屡缺勤 家长求再转校 申司法复核许可遭拒
小四轻度智障自闭学童在学校殴打老师和同学并吐口水,家长在学校没有禁止其儿子上学的情况下拒绝带儿子上学,获教育局安排新学校后上课不足一个月便指新学校不适合,又再缺勤及拒绝家访,早前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要求法庭下令教育局安排其长子转学至其幼子的学校。法官高浩文指家长只是抱怨社工和老师在儿子持续缺勤下尝试家访,教育局从未阻止家长为长子申请转学至幼子的学校,不认为案件在公法上有任何合理可争辩之处,驳回司法复核许可之申请,不作任何讼费命令。
申请人拒将长子转往特殊学校就读
申请人Sojobi Akpevwe Joyce指其长子在2015年出生,被诊断患有自闭症及轻度智障,有特殊教育需要。她指其长子2025年就读油尖旺区某资助小学四年级,但2025年2月18日遭新任校长任意逐出学校,她曾向教育局、平机会、警方及社工举报,但其长子未获分配新学校。
教育局一方指,学校留意到其长子在适应小三课程方面遇到重大困难,询问父母会否考虑转到特殊学校就读,申请人拒绝建议。学校连续四个学年均向教育局汇报其长子的特殊教育需要,2025年2月其长子曾殴打并向老师和同学吐口水。申请人丈夫同意学校老师在上课前教导长子该如何在课堂上正确行事,申请人反对并称这会阻碍长子上课。当日长子课前情绪激动,袭击校长,并企图向校长及学校社工吐口水。
去年11月获安排返新学校惟12月起又缺勤
校长告知申请人如果其长子继续袭击或吐口水,学校可能会把长子送往医院接受专业治疗。申请人及其长子其后拒绝进入学校,长子自2025年2月18日起一直缺勤至今。教育局缺课个案专责小组完成审查及立案,申请人丈夫2025年4月表明有意为长子安排在家教育。教育局致函表明学校并无禁止其长子上学,冀望与家长合作,协助长子尽快重返校园。
惟申请人去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油蔴地街坊会学校、其校长及教育局,指其长子患自闭症及有特殊学习需要,但该校校长却拒绝让其长子继续到校上课,明确表示该校不适合其长子,剥夺长子接受教育的权利,要求赔偿295万元。申请人持续不合作,不愿意安排长子回校上课,教育局为长子安排同区另一小学入读,申请人于2025年10月29日明确接受安排,长子在2025年11月3日开始在新学校上课,但自2025年12月1日起一直缺勤。
被拒安排转学至幼子学校后谢绝社工家访
申请人于2025年12月17日向教育局发信要求将长子转学至其幼子的学校,她再要求区域法院下令转学安排,今年1月被驳回申请,上诉亦于今年4月被驳回。由于长子一直没有到新学校上课,该校社工及班主任尝试进行家访,但申请人及其丈夫拒绝家访,不愿接受长子同班同学的慰问卡、圣诞礼物及学校通告,报警处理。新学校鉴于家长情绪激动且拒绝家访,故中止任何进一步的家访,亦无法更深入了解长子缺勤原因。
教育局去信向申请人解释不处理转学要求,敦促长子到新学校复课,教育局表明经评估后新学校适合长子就读,认为申请人在长子上课不足一个月的情况下,便断定新学校适不适合长子属过早决定。教育局另告知申请人如其长子能够直接从其幼子的学校或或任何其他学校取得学位,教育局不会阻止转校安排,申请人曾透露其长子已于今年3月31日到幼子的学校参加入学面试。
申司法复核投诉学校家访又指不安排转校属违法
申请人入禀高等法院提出司法复核,指新学校社工及班主任无视他们拒绝家访的指示,持续出现在其家外,对长子造成了极度的精神困扰,侵犯家庭私隐,令她需要报警求助。申请人指教育局在学校干扰学生家庭生活时不安排转校即属违法,长期拒绝长子转校至幼子学校亦不合理。
法官不接纳社工及班主任无视他们拒绝家访的说法,认为事件不必要警方介入,而且学校与家长沟通不良或信任破裂也不可能单独归咎于教育局。法官指申请人事实上明确接受了新学校学位,新学校已向有特殊学习需要的长子提供足够的支援,只是申请人未给予新学校足够机会去展示它可给予的支援,校方尝试家访只是旨在进一步了解长子情况,教育局持续多次提醒申请人可查询幼子学校的学位空缺,申请人却不知会教育局长子已到幼子学校参加面试,遂驳回申请人司法复核许可之申请。
案件编号:HCAL607/2026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