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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 00:01:00
预设医疗指示︱条例周五生效 消防处:交通意外不属「自然情况」 必定尽力施救
《维持生命治疗的预作决定条例》周五正式生效,规范本港预设医疗指示安排。消防处助理救护总长唐思豪今早(7月27日)在电台节目强调,前线恪守「救人第一」原则,非自然情况下不会依据指示放弃抢救。
消防处助理救护总长唐思豪(中)强调非自然情况下不会依据指示放弃抢救。
早前消防处向大众展示的「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左二为唐思豪。
「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
「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
「不作心肺复苏术命令」
唐思豪表示,条例的本意是为一些临终的病人、自然情况下心肺停顿的个案,根据命令指示就不作心肺复苏。若属交通意外、自杀、他杀等非自然外因,相关预设指示无效,救护人员会即时全力抢救。若现场未能即时找到指示文件,人员亦会马上展开救治。
他指消防、救护及通讯组近万名人员已完成相关培训及考核,确保前线妥善处理相关个案。唐思豪亦建议市民将相关文件放在家中当眼位置,方便紧急时查阅,同时呼吁公众尊重病人医疗意愿,配合条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