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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3 19:47:00

認煽惑他人立法會選舉不投票 冷氣工程師判監2個月緩刑2年

五旬冷氣工程師於2025立法會換屆選舉期間,在社交平台Facebook轉載呼籲他人不投票的帖文,遭廉署落案起訴。五旬漢今早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在選舉期間藉公開活動作出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無效票的非法行為罪,求情指一時無意才將政治人物貼文轉載,裁判官熊雪如判刑時指,政府舉辦立法會換屆選舉投放大量資源,選舉對推動香港發展而言是重要的,不容許他人干預,惟接納被告不是經心思熟慮犯案,終判處他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官接納被告非心思熟慮下犯案

55歲黃建國,被控於2025年11月2日至11月14日期間(首尾兩日包括在內),在香港,在 2025 年立法會換屆選舉中,藉公開活動而作出非法行為,即在一個名為「Kkwong Kwok」的 Facebook 帳戶轉載一則貼文,而該貼文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

熊官判刑時指,被告面對的控罪性質嚴重,政府舉辦立法會換屆選舉投放了大量資源,選舉對推動香港發展而言是重要的,不容許他人干預。惟念被告沒有刑事定罪紀錄,屬初犯及單一事件,涉案包括單次的貼文轉載,沒有證據顯示被告有作出其他煽惑他人不投票的作為,包括在煽惑的貼文下留言等。熊官表示,接納被告不是經心思熟慮下犯案,終判處他監禁兩個月,緩刑兩年。

求情稱感後悔已停用FB免重犯

辯方求情指,被告深深明白自己犯錯,被告在使用Facebook時「一時唔覺意轉發咗」,是在無意間將政治人物的貼文轉載至自己Facebook帳號,惟被告及後沒有留意到要即時刪除貼文,被告深感後悔,承諾日後會更小心處理轉載的貼文。被告另已停用Facebook,防止自己再犯。被告是在一時疏忽下才沒有刪除涉案貼文,而被告亦沒有將貼文轉發給他人,望法庭輕判。

案情指,2025年立法會選舉提名期於2025年10月24日展開,根據《選舉條例》,由當日起直至投票日(即2025年12月7日)為該選舉的「選舉期間」。在同年10月30日,「香港民主建國聯盟」黨魁姜嘉偉在其Facebook上發布一則帶有自己容貌的照片,當中涉及煽惑另一人在上述選舉中不投票的內容,期間姜的帳戶可供公眾閱覽。

在11月2日中午12時許,被告在自己的Facebook帳戶上轉載姜的貼文,當時被告的帳戶可供公眾閱覽。被告在同月14日被捕,警方檢取其手機時,發現手機登入了被告的Facebook帳戶及轉載了涉案貼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自己是帳戶的唯一使用者,知道姜的貼文是煽惑他人不投票,屬非法的行為。

案件編號:WKCC5276/2025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