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陈嘉信本周初再涉一案司法抄袭 上诉庭相信裁决时有独立思考
高等法院法官陈嘉信近年至少有8宗案件被指涉司法抄袭,大篇幅甚至高达九成以上直接抄袭律师的陈词,不少案件因此而上诉得直,司法机构表明已调整陈官的司法工作,主要负责刑事案件,毋须撰写判词,另会再次严肃训诫并作针对性培训。陈官本周一再有一案判词被投诉涉司法抄袭,上诉庭指陈官抄袭各方陈词的程度极度不理想,但有迹象显示陈官在裁决争议时确实曾独立思考,故裁定此上诉理由不成立。
法官陈嘉信处理一民事案时裁定被告上诉得直
本案是有关申请重新修订「经修订申索陈述书」事宜,已故商人刘浩清在2009年12月16日曾签下声明,把旗下Overseas Associates Ltd的股份,按4:3:3的比例分给3名儿子刘铁成、刘如成及刘耀成,股份不得出售或转让,条件是三兄弟中任何一人不得对公司或任何刘氏兄弟姊妹提出任何法律诉讼,或损害刘氏家族声誉,否则需把股份归还。
刘浩清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及刘如成指,刘铁成在2019年提出清盘呈请,违反父亲送赠股份的条件,同年入禀向刘铁成申索,要求刘铁成归还1400股公司股份。刘铁成2021年9月9日提交经修订抗辩书指送赠股份的条文不明确,基金其后获准修订申索陈述书,刘铁成不服聆案官的裁决提上诉,法官陈嘉信于2023年5月31日裁定刘铁成上诉得直。
上诉庭指陈官抄袭程度极不理想惟信裁决时曾独立思考
基金不服刘铁成上诉得直的裁决,2023年再提出上诉,投诉法官陈嘉信的裁决涉司法抄袭。上诉庭经考虑后认为陈官抄袭各方陈词的程度极度不理想,但其中一部分被指涉司法抄袭的内容由事实背景和法律原则组成,均是没有争议的议题,复制或重写此类材料没有什么意义。上诉庭指,陈官裁决时确实曾行使独立思考才作出裁决,认为无需在司法抄袭议题上过多纠缠。
上诉庭裁定,新增的合约申索与原有的有条件赠与申索是基于相同的事实,应由法官在审讯时根据环境证供推断,故认为基金重新修订申索陈述书也不会引入在事实上不一致的替代案情,故就此点裁定基金上诉得直,批准基金再次修订申索陈述书。
案件编号:CACV198/2023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