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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 01:06:00

無業男邀約14歲男童發裸照及肛交 官指被告孌童癖及慣犯 判囚19月

28歲無業男於2021年透過社交媒體邀約14歲男童發送裸照及肛交,更詢問男童的內褲顏色及下體狀態等。男童向YouTuber披露事件,警方拘捕無業男後在其手機發現逾600段兒童色情影片。無業男早前承認企圖促致16歲人士製作色情物品等兩罪,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高偉雄今於西九龍法院判刑時,指被告是孌童癖及性罪行慣犯,屬加刑因素,雖然男童最終沒有受到心靈或身體傷害,但仍一度因事件感焦慮和無助等,終判處被告監禁19個月。

自稱已無孌童惟心理報告指重犯機會高

被告洪智聰,承認一項企圖促致未滿16歲的另一人以製作色情物品及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高官判刑時引述男事主X的心理報告,指案發時X剛開始使用社交媒體,被告最初接觸X時褒獎X的游泳照片,後來話題轉向性相關,令X感到厭惡和無助,直到X向YouTuber求助。X事後感到焦慮,現已平伏,並沒有留下明顯心理創傷。

被告過去有4次案底,涉及7項控罪,均與性罪行相關。雖然被告向感化官表示,隨着時間流逝和結識了31歲男友後,他對未成年人士已沒有性衝動,但心理報告卻指他仍對未成年人有性衝動,其重犯機會高。

被告手機存逾600段兒童色情片

辯方求情稱被告沒有威脅或利誘X,而X也沒有真的發送裸照給被告。雖然高官接納X沒有受到心靈或身體傷害,但仍因事件感到焦慮,加上被告是孌童癖及性罪行慣犯,屬加刑因素,終判處被告監禁19個月。

案情指,被告於在2021年7月3日至5日在Instagram上向男童X發送訊息,要求裸聊及發送裸照,又問其年齡、內褲顏色和下體狀態等。X意識到被告可能是戀童癖,並訛稱自己年僅10歲,被告則聲稱自己12歲。X後來將事件告知YouTuber楊先生,並把楊提供的電話號碼交給被告。楊假扮X與被告對話,期間被告再度要求X發送下體照片,後來雙方相約同年7月11日見面,指會到被告住所口交及肛交。

當日楊在現場質問被告,後來決定報案。同年8月26日,被告被捕,其手機內被發現666段兒童色情片段及9張兒童色情相片。被告在警誡下承認對年約11至12歲的男童感興趣及有意觀看X的下體。

案件編號:DCCC216/2025
法庭記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