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汉涉医院内咬邻床病人 官指或受酒精戒断症影响 以精神错乱为由判罪脱
无业汉涉嫌于去年8月在伊利沙伯医院咬邻床病人,早前否认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罪受审。裁判官吴卓桦今于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时指,精神科专家认为被告案发时受酒精戒断症及急性精神混乱的影响,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被告未必有意图伤害事主。吴官终以精神错乱为由判处被告无罪,并将案件押后至7月31日,索取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以考虑是否须要入院令或其他建议,被告期间续须还押。
49岁被告徐洪禹,被控于2026年8月26日,在香港九龙油麻地加士居道30号伊利沙伯医院A座3楼34病房26号床位袭击姓周的男事主,因而对周造成身体伤害。
被告自辩称见黑白无常与天使
吴官裁决时,引述两名警员的口供指,被告当晚在医院病床上身穿束缚衣,有绑带绑在床架,邻床则是姓周的男事主。当时没有人与被告对话,亦没有人或外在环境刺激被告。被告突然将邻床拉向自己,扑向事主及伏在事主身上咬其右边后颈,警方随即控制被告。吴官认为,两名警员的证词互相吻合,法庭予以采纳。吴官引述医疗报告,事主的面部、颈部等有皮肤缺损,承认事实则提及二人互不相识。
吴官引述被告自辩,被告多年来有饮酒习惯,每日饮用近1公升,不喝酒时会感到烦恼及郁闷,曾试过戒酒但不成功。案发前因从高处堕下而被送入医院,惟一直处于糊涂状态,直到医护处理其伤口时才会有感觉。被告坦言不记得事发当日的事情,只见有人站在脚边位置,就像鬼及牛魔王,及后又见像天使的人拿着盾牌在说话,而身边的警员则像「黑白无常」,惟否认曾经袭击邻床病人。
官接纳以精神错乱为由判被告无罪
吴官引述小榄精神科医生的专家报告指,被告有多年酗酒习惯,每日饮酒量极高,不喝酒时会出现失眠及焦虑等症状,明显属酒精戒断症,此症状会导致被告在案发时不清醒,出现急性精神混乱,不清楚当刻发生什么事情。而被告的症状属严重,每日摄取高浓度的酒精,长达约20多年。被告声称见到鬼及牛魔王等,属当刻受症状影响而出现幻觉,翌日忘记事件,剩下零碎记忆亦属症状的特性。
吴官认为,警员供称没有事情刺激被告、不知被告为何施袭等,显示被告的精神状况反复及不稳,控方亦没有挑战辩方证人的供词。吴官裁定,被告案发时受酒精戒断症及急性精神混乱的影响,不清楚自己在做什么,被告未必有意图伤害事主,接纳以精神错乱为由判处被告无罪。吴官强调,以精神错乱为由罪脱的被告,须要索取两份精神科医生报告,以考虑是否须要入院令或其他建议,并将案件押后至7月31日再处理,期间被告须还押候讯。
案件编号:KCCC2257/2025
法庭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