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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 18:29:00

高院法官陳嘉信再牽涉司法抄襲  南太股份案上訴得直重審

高院法官陳嘉信 2023年被發現多次司法抄襲,近日再有案件因司法抄襲而上訴得直。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與其胞妹等人,指前妹夫承諾以受託人身份持有約值4000萬元的南太母公司股份,入稟要求前妹夫交出股份,陳官前年裁定顧明均一方敗訴。顧明均一方上訴,指陳官判詞中近9成半段落抄襲前妹夫一方的開案及結案陳詞。上訴庭認同判詞中無從顯示陳官曾考慮雙方矛盾的證供或陳詞,沒有獨立裁斷案中重要議題,因此上周裁定上訴得直,下令由另一名法官重審。

原告為顧明芳、梁永欣、梁永鋯及顧明均,被告為朱嘉楨。陳官前年在判詞裁定前妹夫早於1992年因財困以400萬元賣出有關股份並已通知顧明均,沒有可能其後主動建議交還股份,顧明均卻在胞妹離婚後22年突指前妹夫受託持有相關股份並要求交還,因此裁定顧明均的一切說法均無證據支持,判顧明均一方敗訴,須支付訟費。

南太電子創辦人顧明均。資料圖片

 

下令重審交由另一名法官負責

上訴庭接納判詞有近9成半段落抄襲前妹夫一方的開案及結案陳詞,認同判詞中無從顯示陳官曾考慮雙方矛盾的證供或陳詞,沒有獨立裁斷案中重要議題。雖然與訟雙方均欲避免重審,因重審涉及時間、金錢及資源,極不理想,實屬下策,然而由於從判詞看來,陳官裁決前沒有恰當地考慮有利原告的證據,以致本案原審時未獲妥當裁斷。上訴庭無法扮演原審法官,在未處理口頭證供矛盾的情況之下,以案情證據作出推論,故須重審以衡量各證人證供是否可信,並下令交由另一名法官負責。

此前,陳官2021裁定星洲藥業的「黃道人活絡油」等商品侵犯「黃道益活絡油」的商標,星洲藥業上訴時指陳官判詞內容有九成八與原告書面陳詞相同,認為陳官司法抄襲(judicial copying),2023年上訴得直,上訴庭認同並強調司法抄襲對執行公義帶來不利影響,下令案件交由另一法官重審。

鷹君集團創辦人羅鷹石孻子羅啟瑞2018年入稟指其三哥羅嘉瑞違反信託責任,要求法庭撤銷羅嘉瑞作為家族信託任命人及監護人的資格,並要求撤換家族信託受託人滙豐信託等,被陳官剔除部分申索段落。羅啟瑞上訴得直,上訴庭提到陳官整份判詞約有九成二屬抄襲,最終把整案交予另一法官處理。

終審法院首席法官張舉能及高等法院首席法官潘兆初就抄襲一事曾嚴肅訓誡陳官,陳官表示明白和同意。  

案件編號:CACV 427/2024

法庭記者:陳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