佯裝交易泰達幣搶走350萬元 劫匪潛逃3年半後自首 認罪判囚4年2個月
虛擬貨幣泰達幣(USDT)女賣家5年前進行交易後,遭多名蒙面持刀及電擊槍男子劫走現金350萬元。3名劫匪3年前承認搶劫罪被判囚4年8個月,潛逃3年半的同黨前年自首,今於高等法院承認1項搶劫罪。特委法官郭棟明指本案屬嚴重持械劫案,由多名劫匪精心策劃及執行,搶劫時手持真刀及電擊槍,涉款高達350萬元,現年23歲的被告潛逃3年半後,在警方沒有直接證據指控他的情況下自首,反映他對自己所作所為深感後悔,故可比同黨額外減刑半年,最終判囚4年2個月。
潛逃3年半後決定自首面對現實
特委法官郭棟明判刑時指,本案屬嚴重持械劫案,由不少於5名劫匪精心策劃及執行,劫匪搶劫時手持真刀及電擊槍,對獨自面對威嚇的女事主造成心理衝擊,涉案款項350萬元至今仍不知所終。而被告簡浩霆犯案時剛18歲,他案發後明知被警方通緝,卻一直隱匿,靠任倉庫散工維生,直至2024年6月,他才主動向警方自首。辯方表示被告不想再逃避,願意面對現實,希望服刑後考文憑試並重新做人。
郭官指被告簡浩霆案發時18歲亦不算太年輕,他潛逃3年半後才自首,惟如他不自首,即使曾經有一名同黨公開其身份,但其實警方並無DNA證據顯示他曾參與劫案,故簡浩霆自首的表現可見他對自己所作所為深感後悔 。郭官欣賞現年23歲的簡浩霆向警方自首,寄語他盡早重新做人,希望他遵守承諾,不要讓家人失望。本案3名認罪同黨3年前被判囚4年8個月,郭官考慮簡浩霆自首後減刑半年,最終判囚4年2個月。
5年前參與搶劫事主350萬元
被告簡浩霆承認於2021年1月18日,在觀塘創業街華基中心8樓某室,與Singh Ajaypal、蔡鎮年、程子賢及其他不知名人士,一同搶劫女子殷晴晴,劫去350萬港元現金及一部流動電話。
案情指,女事主殷晴晴與丈夫自2018年起經火幣網買賣虛擬貨幣,本案男主腦聲稱欲購入價值350萬港元的泰達幣,殷把350萬元現金放入膠袋,4名蒙面男子突然衝向她,Singh Ajaypal持刀,蔡鎮年手持電擊棒,4人合力搶走她內有350萬元現金的膠袋。簡浩霆潛逃3年半後,在2024年1月20日自首被捕。
案件編號:HCCC144/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