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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8 17:42:00

IG帖文揚言考評局辦事處放炸藥 19歲DSE女考生涉炸彈嚇詐被捕

警方於上周六(17日)進行網上巡邏期間,發現有人在社交平台Instagram帖文,聲稱在葵涌荔景邨香港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內放置炸藥,警方立即派員到上址一帶地毯式搜查,但最終未有發現任何可疑物品,證實為虛驚一場。葵青警區經深入調查後鎖定一名懷疑涉案女子,並於昨日(18日)在黃大仙區拘捕一名19歲姓廖本地女子。

DSE女考生揚言在香港考評局荔景評核中心內放置炸藥被捕。

 

消息稱,被捕人是中學文憑試(DSE)應屆考生,有人被捕後聲稱只是開玩笑,並無任何意圖放置炸彈,她涉嫌炸彈嚇詐,被扣留調查,案件交由葵青警區刑事調查隊第2隊跟進。

根據香港法例第245章《公安條例》第28條,虛報炸彈的人士,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五年監禁。此外,根據香港法例第238章《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管有仿製槍械,即屬犯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可處罰監禁兩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