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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06:53:00
狗隻入食肆︱荃灣非獲准食肆違規容狗內進 食環署提首宗檢控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7月9日實施。食環署今日(17日)公布,自7月14日起展開為期一周針對性執法,打擊非獲准食肆違規容許狗隻進入,署方於7月16日巡查荃灣一間非獲准食肆時發現違規,已向持牌人提出首宗檢控。
巡查獲准食肆逾七千次 兩餐廳違規接警告信
至於獲准食肆,食環署亦持續巡查,截至7月16日,專責人員已巡查獲准食肆約7,500次,並向兩間持續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的違規食肆持牌人發出警告信,分別為九龍城區的獲准中式食肆及荃灣區的獲准泰式食肆。
容許狗隻進入獲准食肆7月9日實施。
攜狗進非獲准餐廳同屬違法 最高罰$1萬
食環署發言人指,截至7月16日,專責人員已巡查各區非獲准食肆逾780次並發出共10個口頭警告,未來數日將繼續加強巡查。
根據《食物業規例》,除非獲食環署署長准許,否則任何人不得將狗隻帶進食物業處所,而食物業者亦不得容許狗隻出現。違例者最高可被罰款10,000元、監禁三個月及另加每日罰款300元。發言人強調,非獲准食肆應自律,市民攜狗進入該等食肆亦屬違法,雙方須面對相同罰則。
發言人強調,獲准食肆需要接受嚴謹規範,以保障餐廳內人員和狗隻的安全及環境衞生。未獲准許的食肆缺乏規範,不能提供應有保障,當局必須嚴格執法以保障顧客和員工,並尊重顧客的選擇權。
署方補充,雖然措施實行的首一個月視為適應期,但絕不代表放鬆監管。一旦發現嚴重違規個案,或影響環境衞生或食物安全,食環署必定果斷執法。署方呼籲獲准食肆負責人及前線員工切實履行牌照條件及法例要求,並加強督導攜狗顧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