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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02:31:00

元朗男贼连环爆窃商舖车辆 警方5小时内闪电拘人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经深入调查后,在接报后5个小时内,于昨日(7月16日)以「爆窃」、「车内盗窃」及「企图车内盗窃」等罪,迅速拘捕一名39岁本地男子,涉嫌与区内发生的连环爆窃商舖及车内盗窃案有关,涉案金额约1,600港元。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高级督察林灵珊表示,昨早警方接获元朗某商场店舖职员的报案,指商舖里收银机有被撬的痕迹,店内的1000港元现金被盗。警方到场调查,包括翻查商场闭路电视,发现涉案疑犯趁店舖未营业之际,潜入收银柜枱一带爆窃。

除此之外,警方亦发现疑犯亦到另外三间摊位商店的柜枱试图爆窃,所幸摊位商店职员点算后未发现损失。其后,疑犯前往商场停车场,随手拉动不同私家车车门,成功登上三部没有上锁车辆搜掠。警方随后联络相关车主,经点算后其中一部车辆约600元现金被盗,另外两车则未有损失。

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高级督察林灵珊交代案情。黄文威摄

 

警方其后迅速锁定疑犯身份、衣着和逃走方向,在接获报案的五个小时内,元朗区内一名39岁涉案本地无业男子闪电落网,涉嫌「爆窃」、「车内盗窃」及「企图车内盗窃」等罪。涉案男子正被扣查,将被控相关罪名,案件于周六(7月18日)早上在屯门裁判法院提堂。元朗警区刑事调查队第七队正跟进案件。

警方表示,案中疑犯选择目标多数为开放式、摊位式、防盗措施较低的商户,以及没有锁好的车辆。警方呼吁商舖提高防盗意识,包括锁好贵重财物,避免在商店存放大量现金,并建议在商店加装警报系统或闭路电视;另外车主亦应避免车内存放现金或贵重财物,离开时亦确保车辆锁好。爆窃罪及车内盗窃罪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判囚14年及10年,市民切勿以身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