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撑五口之家经济重担 边缘智力男烧墙发泄压力 认纵火判12个月感化令
26岁边缘智力男子3年前因家中巨变,一人担起一家五口的经挤重担。他因压力而在安泰邨后楼梯以打火机烧墙发泄,后被保安揭发。男子早前承认纵火罪,今于区域法院被判12个月感化令。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香淑娴接纳被告当时有适应障碍及抑郁,影响判断能力。
墙身仅小面积熏黑造成火灾潜在危险不高
法官引述感化宫报告指,被告吴骏彬出身草根,他性格内敛孝顺,对本案感无比自责,相信被捕已汲取极大教训,建议判感化令。
法官强调香港居住环境稠密,突然火灾可造成极严重后果。惟法官指出,本案仅涉及后楼梯间的墙壁和扶手,均非易燃材质,另无证据显示被告便用大量纸张起火,墙身仅小面积熏黑,可见火力低历时短。而保安揭发时已无烟和火种,法官认为造成火灾的潜在危险不高,被告的罪责属同类案件中最轻微。
智力边缘案发时伴有适应障碍和抑郁症状
法官接纳被告智力边缘,犯案时有未被识别的适应障碍和抑郁症状,影响其判断能力。法官又指被告性格内敛,当时遭逢家中巨变,他的抗压能力较低,又未能向人倾诉终犯案。法官相信被告家中情况已改善,他已获得教训,另见被告3年间积极更生,戒烟以防止再犯。法官终判处12个月感化令。
法官复述辩方求情指,被告自中二辍学,接受职业培训。被告有2名弟弟,其中一人确诊轻度弱智,而在案发时间被告的母亲为照顾因病入院的父亲,双双未能工作,一家五口的经济重担顿时压在被告身上。辩方力陈被告在10岁时被诊断为有限智能,认知能力有限,案发至今3年间被告已戒烟,亦一度被还押。
犯案前收强积金信感不快无处倾诉长期抑压
辩方呈上多份精神科及心理报告,均指被告属边缘智力,抗压及应对困境能力低。被告犯案前收到强积金信件后感不快,又因无处倾诉而犯案。报告续指被告自尊心低,长期抑压情绪,求助能力低,故推荐感化令。
现年26岁被告吴骏彬原被控3项纵火罪,他早前承认一项纵火罪,其余两项获法庭存档。案情指,被告居于秀茂坪安泰邨智泰楼16楼某室。智泰楼保安员于2023年3月3日凌晨3时半左右,发现5楼2号楼梯的墙身被火熏黑,地上有灰烬,事件报警处理。
2名警员于同年3月10日下午2时许,在4楼2号楼梯埋伏,见到被告在3楼梯间徘徊,遂上前查问。被告无回答为何出现在该处,另被搜出持有打火机,但身上无香烟。在拘捕及警诫下,被告称「我都系一时贪玩揾纸烧吓啲栏杆同墙身」,「阿Sir,因为我工作压力大,所以我用火机烧啲墙发泄吓」。被告又表示用打火机「烧着啲废纸,燻黑啲墙」。
案件编号:DCCC839/2023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