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胞胎早產大B出生翌日亡 陪審團一致裁定「死於自然」 建議設立事故初步通報機制
雙胞胎女嬰「大B」2023年在威院早產出生後翌日死亡,家屬質疑強心藥輸注管活栓沒有開啟,死因庭今續研訊。周官引導陪審團時指,若陪審團接納專家證供,事故沒有直接促成女嬰死亡,可裁定為「死於自然」,否則可考慮「死於不幸」及「死於意外」。陪審團上午退庭商議約1小時後,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建議院方設立事故初步通報機制,平衡家屬的知情權。
腎上腺素斷藥並不改變死者肺動脈瓣狹窄等結構性問題
陪審團上午退庭商議約1小時後達成裁決,一致裁定死者「死於自然」,陪審團建議院方平衡家屬的知情權,設立事故初步通報機制,列名有關事件的醫護人員職級及通報事故。死者父母裁決後未作回應。
周官此前引導陪審團時指,證供顯示死者的根源問題是肺動脈瓣狹窄及早產併發症,屬結構性問題,而曾一度中斷的腎上腺素是支援性藥物,難以改變死者的根源問題,只能延長死者的生命時間,令死者生長至足以用其他治療方案醫治。周官強調,陪審團要根據研訊中的證供作出獨立裁斷,不能依靠直覺,並採用「相對可能性」的原則作裁斷。周官補充,伊院在事故後已修訂有關活栓應用的指引等。而陪審團另可就本案其他的不足之處,提出建議給予相關機構,以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周官引述供詞指,前護士張美蓮的供詞與其他證人不相同,張供稱自己在凌晨3時50分左右見活栓沒有開啟,隨即將活栓打開,及後才聽見警報響起。而根據醫生彭立欣及趙芝瑛供詞指,當時聽見警報響起,故要求張檢查活栓,獲張告知活栓沒有開啟,隨後張才打開活栓。根據專家供詞,死者的死因是肺動脈瓣狹窄及早產併發症,事故沒有直接促成死者死亡。專家解釋,根據死者在事發前及事發後的平均動脈數據,其血壓維持在21至23的水平,即時在腎上腺素中斷後,血壓亦沒有驟降,顯示死者的血液循環沒有依賴腎上腺素。
因潛在致命病況導致死亡可裁定為「死於自然」
周官引導指,若因潛在致命的病況導致死者死亡,可裁定為「死於自然」,而專家供稱肺動脈瓣及早產併發症屬潛在致命病況,惟本案涉及藥物事故,故陪審團要考慮此事故是否與死者的死因存在關係。若陪審團接受專家說法指,事故沒有直接促成死者死亡,綜合醫生供詞指,死者事故前情況已無法逆轉,可裁定為「死於自然」,否則可考慮「死於不幸」及「死於意外」。周官補充,案例指就算在治療的過程中出現有人犯錯或醫療疏忽,但無法改變死者的根源問題,亦可歸類於「死於自然」。若陪審團未能以「相對可能性」作結論,可裁定「存疑裁決」。
死者余沛霏於出生後翌日離世。死者於2023年6月12日上午11時半在威爾斯親王醫院出生,出生後須留醫新生兒深切治療部,期間院方為死者進行急救治療,最後雙親決定放棄搶救。死者的孖生妹妹「細B」則情況穩定。案件由死因裁判官周至偉主理,醫管局列利害關係方,由4男1女陪審團審理。
案件編號:CCDI-478/2024(SH)
法庭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