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杂志|记者观塘放蛇睇楼 揭工厦全层辟豪华㓥房 职员曾见校服学生清晨出门 有人疑同区经营5㓥场
全新装修、酒店式管理、内设衞浴空间和热水炉,本应出现在住宅楼盘的配套,被用作包装「工厦㓥房」,更疑沦为非法住宿的温床。《星岛》揭发观塘一工厦高层全层被㓥成66个单位出租,近月时有傢俬搬出搬入,疑有租客「入住」,更有身穿校服的学生,在清晨「出门」上学。有地产经纪透露,有人在同区经营5个「㓥场」,去年花逾600万元「豪装」涉事楼层。除了怀疑有人留宿,有其他楼层的员工反映,该楼层不时有垃圾堆积,投诉大半年来未获正视。屋宇署回复指,已派员到场视察及进行调查,如发现有违规情况,将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记者日前随地产经纪参观观塘敬业街一工厦,该厦8楼全层占地1万呎,被㓥成66个单位出租,标榜「全新装修」和「酒店式管理」,部分单位更装有内厕、沐浴系统和热水炉。
经纪带记者参观其中两个待租单位,实用面积分别为122呎及131呎,月租皆逾5000元。经纪熟练地介绍,租金已包差饷、地租和管理费,各单位享有独立信箱,且大厦设有24小时保安,强调其他楼层皆是写字楼,环境安静,「热水炉预热5至6分钟就行,水电用多用少也是每月100元,更有无线网路(Wi-Fi)。」他说,部分没有独立洗手间的单位,月租约4000多元,现时已全数出租。
「看得出是贵价装修,不会骗你。」经纪透露,负责人斥资600多万元翻新,当中有近200万元用于完善消防设备,部分单位内装有消防自动洒水系统。他又说,房间特意用了两层隔音板,有租客带同小型犬只进驻亦无问题,惟晚上不可大声喧哗,「有些租客声称开工作室,不过晚上也在,估计早已住下来。」
法例订明工厦不能用作住宅用途,地产经纪坦言,负责人会与租客签订工厦租约,但不会查证实际用途,亦会「温馨提示」相关租客,出入时勿向保安提及细节,「虽然(住宿)不可行,但不会来捉你,很多人都这样做。」他续说,负责人在观塘有5个「㓥场」,以此大厦的租金最贵,但由于翻新成本高昂,必须全数出租才有利润,「装修靓也没用,地段问题无法租得更贵。」
有消息人士透露,8楼业主把全层出租予一「大户」,对方再分拆成细单位分租。现场所见,该层只有4个单位门前贴有公司招牌,其中1间更疑似欠租。地产经纪坦言,有租客仅1个半月便离场,另有租客经营派对房间,无奈客人吸烟导致烟雾弥漫,影响邻近租户,最终被场主赶走。
有同层租户称,派对房间的用家懂看眼色,普遍凌晨1至2时已经「散场」,但他相信同层有人「留宿」。他指,曾目击洗衣店店员前来收发衣物,亦有家具搬出搬入,「见到对面单位有床铺。」
垃圾堆积投诉大半年未获正视
另一名于去年底迁入的租户指,当时经地产经纪介绍,看中此处地理位置方便,大堂和走廊皆设有闭路电视,管理较同区其他工厦理想。他坦言,不担心屋宇署前来巡察,若有关部门证实业主违规及钉契,按照合约,业主须赔偿予受影响租户。
据了解,曾有其他楼层的员工向大厦物管公司投诉,惟大半年来未获正视。张先生(化名)向记者反映,自8楼单位入伙后,连月有许多陌生人出入大厦,部分人在早上8时前提着「大包小包」的垃圾步出升降机,丢弃于街外垃圾桶。他更爆料,在6月底和7月初,两度目击一名身穿校服的学生,于早上7时半离开工厦,「不可能这么早从大厦外出吧?」
张先生上周致电屋宇署查询工贸大厦能否住宿,获职员转介至「1823」热线。对方又称,若有理由相信相关楼层改动内部结构,可以在署内开设档案跟进。惟张先生无奈指,自己无法入内蒐证,盼望署方继续留意和处理,「希望正视问题,已经持续大半年了。」
工厦大堂更贴出告示,说明去年底起出入人数增多,经大厦法团商议后,深夜会加强保安,所有进出人士必须于管业处登记,并规定外卖员不可「上楼」,需通知租户到大堂领取外卖。有其他楼层的职员表示,年初有日加班至深夜,惊见大堂地上堆放了大量无人认领的外卖,亦有外卖员依旧送货上楼,「对其他楼层的租户造成保安隐患。」
大厦法团加强保安作进出登记
此外,涉事楼层不时有垃圾堆积于楼层的升降机大堂。据知,物管公司曾跟进情况,业主立案法团亦曾邀请大业主和大租户开会,要求处理垃圾,没料大租户外聘的清洁人员为求省事,把垃圾搬至该层的后楼梯,更反指大厦的清洁承办商应一并处理,「物管公司没有妥协,双方周旋几个月仍无法解决。」他听闻,大业主亦对承租户暗中出租予涉嫌「留宿」的小户反感。
屋宇署:如发现违规采取行动
屋宇署回复指,根据批准图则的记录,涉事观塘大厦为工业用途楼宇,署方上周五接获举报,指有关大厦8楼怀疑有分间单位用作住用用途,并已派员到场视察及进行调查,如发现有违规情况,会按《建筑物条例》采取适当跟进行动。
署方指,若发现工厦单位被用作非法住用用途,会向相关业主分别发出中止更改用途令及修葺令,着令中止有关住用用途及纠正危险情况;对于未有遵办法定命令的业主,署方会考虑向相关业主提出检控。任何人无合理辩解而没有遵从根据《条例》发出的中止用途令或修葺令属严重罪行,一经定罪,最高可罚款5万元及监禁1年,及可就罪行持续的每一天,另处罚款5000元。
2021年至2025年,屋宇署年均进行逾580次巡查,合共发现200个工厦处所用作非法住用的用途(见表)。署方强调,工业大厦的设计、图则审批和建造,只拟作工业用途,任何人士均不应在工业楼宇内居住,参与楼宇买卖及租务活动的人士,包括准买家、租户和地产代理等,应查明单位的批准用途,不应把工业用途的单位作住用用途。
物管公司束手无策
涉事工厦的物管公司对违规行为束手无策,有业内人士指,业界只有监察及举报的责任,容易面对取证困难和业主不配合等问题。
香港物业管理及保安业培训导师协会会长刘浩荣表示,不少工业大厦也有同类情况,惟物管公司主要负责管理公共地方,当问题牵涉私人单位,业界只有监察及举报的责任,并无权执法。他指出,管理处接获投诉和举报,只能向政府部门反映,如向消防处通报走火通道受阻、防烟门被推开、室内煮食等消防隐患,「只能监察、记录、举报和出信劝喻,不能入屋搜查证据,亦无权对相关单位断水、断电!」
他提到,物管公司向相关部门举报后,往往被要求蒐集证据,如涉事单位的租务广告资料、相关人士的出入纪录等,惟业界人手本已紧张,加上涉事租户普遍谨慎答话,若与业主产生磨擦恐更难跟进,「管理公司无法单方面解决问题,并非刻意拖延。」
每日杂志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