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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07:01:00
狗隻入食肆︱九龍城中式食肆三度違規 涉餐桌加熱食物 食環署發警告信
狗隻入食肆新規例上周四(9日)起生效,食物環境衞生署發言人今日(14日)表示,九龍城啟德一間獲准中式食肆因多次違規在餐桌供應烹煮或加熱食物,署方先後作出口頭勸喻及警告,惟食肆仍未改善,署方於昨日(13日)向持牌人發出警告信,着令立即糾正。根據規例,若持牌人在12個月內因違反相關附加持牌條件而被發出3封警告信,食環署會考慮取消其准許,並由取消日期起計一年內不得再申請。
九龍城一間獲准食肆三度違規
食環署專責隊伍早前巡查九龍城區一獲准中式食肆時,發現食肆違規供應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的食物,並已先後於7月11日及12日向食肆負責人作出口頭勸喻及口頭警告。專責人員昨日再次到涉事食肆巡查,發現食肆再度違規,遂向食肆持牌人發出警告信,着令其妥善糾正有關違規情況。
食環署署長袁旭健早前表示,適應期不等於放寬監管,如果影響到環境衞生及食物安全會果斷執法。資料圖片
強調適應期非免監管
食環署發言人強調,雖然署方將新措施實行的首一個月視為適應期,並採取「先勸喻、後執法」的原則,但這並不代表會放鬆監管。一旦發現任何嚴重違規個案,或影響環境衞生、食物安全的情況,食環署必定會果斷執法,以確保公眾安全及維持制度的公平性。
發言人重申,若獲准食肆嚴重違規,包括於餐桌提供明火煮食、容許格鬥狗隻或已知危險狗隻進入食肆,或容許狗隻進入食物室等,食環署會果斷執法。署方呼籲所有獲准食肆的經營者必須嚴格遵循有關規定,專責隊伍亦會持續進行巡查以協助經營者遵循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