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安全圆桌对话|学者:仲裁庭裁决未能充分尊重各国选择争端解决之自主权 吁回归协商谈判
今年是菲律宾提起南海仲裁案裁决10周年,华阳海洋研究中心与中国南海研究院、亚洲国际法律研究院今日(13日)在香港联合举办「南海安全圆桌对话」,期间举行「南海仲裁案裁决新批驳:仲裁庭管辖权、法律瑕疵与实践困境」研讨会。加拿大达尔豪斯大学舒立赫法学院荣休教授Phillip Saunders表示,南海仲裁案并非单纯的法律技术问题,而是涉及国家主权、历史权利与国际司法机构权限边界之深层课题、仲裁庭的裁决未能充分尊重国家选择争端解决方式之自主权,其合法性与权威性在国际法学界仍存高度争议,呼吁各方回归协商与谈判机制,以务实途径维护区域和平与海洋法治。
澳洲国际法教授:如何厘清「岛屿」与「岩礁」仍未获明确解答
澳大利亚国立大学法学院国际法教授Donald Rothwell表示,尽管仲裁庭尝试厘清「岛屿」与「岩礁」的区别,但诸如「岛屿的最小尺寸」、「何为自然状态」等核心问题仍未获明确解答,裁决后各国鲜少调整其对既有海上地物的法律分类。
他举例指,在面积、有无常住人口、自然条件等传统标准外,各国在实践中常有不同诠释。例如澳洲主张面积达368平方公里的赫德岛(Heard Island)为岛屿,并获法国承认;而仅1.2平方公里的汉斯岛(Hans Island),则被加拿大与丹麦以划界方式共享,双方均视其为岛屿,反映出各国倾向于采取对自身海洋权益最有利的解释。
Donald Rothwell又以新加坡、香港及马尔代夫为例,指填海工程改变岛屿面貌,直言「一个在自然状态下合法的岛屿,在经历大规模人工改造后,是否会随着时间推移,在实质上转变为《公约》所定义的人工岛屿?」
韩国国际法教授关注南海仲裁衍生的法律影响
韩国仁荷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国际法教授李硕祐表示,韩国未参与昨日十四国联合声明,但高度关注南海仲裁所衍生的法律影响。他特别点出南海仲裁案对韩国的关切,包括岛屿法律地位之解释、海洋环境保护条款的过度扩张适用等。
李硕祐强调,尽管韩国非仲裁案当事方,该案形成的「潜在法理」却对其与邻国的岛屿争议构成压力,甚至使韩国在面对类似争端时,对寻求司法或仲裁解决产生「重大犹豫」。
记者:黄子龙
摄影:叶伟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