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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7:42:00

狗隻入食肆|食環署專隊今起全面巡查合資格食肆 重申禁用明火煮食 違者即時嚴厲警告

食環署專隊今日(10日)正式展開常規巡查工作,針對已獲准容許顧客攜帶狗隻進入的食肆,持續向負責人講解法例要求,確保新措施順利推行。巡查期間,專隊發現部分食肆涉嫌違反牌照條件,於餐桌上使用明火爐具烹煮或加熱食物,食環署已即時作出嚴厲警告,強調絕不容忍違規行為。

已向涉事食肆負責人作嚴厲警告  勒令切勿再犯

食環署表示,專隊已向涉事負責人作出嚴厲警告,勒令其切勿再犯。該署強調,如食肆再次違反相關牌照條件及法例要求,將立即採取執法行動,包括發出正式警告;若其他餐廳亦發生類似違規行為,將直接採取執法行動,不再給予寬限期。該署重申,若牽涉嚴重違反安全及環境衞生的事項,本署不會容忍,並視乎情況,即時採取合適的執法行動。

專隊發現部分食肆涉違反牌照條件,於餐桌上使用明火爐具烹煮或加熱食物,食環署已即時作出嚴厲警告。食環署fb

 

食環署專隊走訪已完成手續的食肆,向負責人解說法例要求,務求令新措施的推行與銜接更為流暢。食環署fb

 

涉事食肆即時停售使用明火爐具烹煮或加熱的食物。食環署fb

 

根據牌照條件,食肆在任何時候(包括不允許狗隻進入的時段或日子)均不得在餐桌上烹煮或加熱食物,明火或電熱爐等器具皆在禁止之列,惟用作飲品保溫的蠟燭或電熱杯墊則不屬違規。食環署呼籲業界切勿心存僥倖,必須嚴格遵守規範,以保障公眾安全。

為平衡公共衞生與不同食客需求,食環署專隊將持續走訪全港首批逾940間合資格食肆,並採取以下常規安排:

  • 先勸導、後執法:措施實施首月以勸導為主,協助業界及市民適應新規定,但嚴重違反安全或衞生事項者將即時執法。

  • 詳細講解法規:專隊會向負責人清晰闡釋法例要求,確保銜接順暢。

  • 人員辨識清晰:專隊人員將穿着白色Polo衫及卡其褲制服,主動提供專業指導。

食環署強調,新措施的長遠成功有賴政府、業界及市民三方協作:

  • 食肆負責人須嚴格遵循法例,理順營運及加強員工培訓;

  • 寵物主人應保持良好寵物禮儀,顧及其他食客感受;

  • 大眾市民則以包容心態看待新嘗試,共同締造和諧社區。

署方期望在保障公共衞生的大前提下,與社會各界攜手打造「人寵共融」的多元飲食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