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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20:36:00

紅山半島52號屋涉於花園及天台僭建 兩業主被票控4罪 申押後待司法覆核案結再訊

紅山半島52號屋兩名業主涉在花園及天台僭建,被屋宇署票控4項違規僭建傳票。兩人另就清拆令上訴遭拒後,前日入稟申司法覆核。傳票案今於東區裁判法院再訊,被告由律師代表申請押後以待相關司法覆核的結果,遭控方反對。暫委裁判官朱仲強認為案件不能一再押後,要求控辯雙方就其立場作書面陳詞,案件訂於9月24日再訊。

被告申押後票控案待司法覆核結果

被告為Bolitho Oliver Robert Morgan及Farlow Margaret Anne,各自被票控2項「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書面同意,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罪。

4張傳票指,兩名被告身為白筆山道紅山半島52號洋房的擁有人,於2009年7月8日至2011年5月31日期間,明知而未事先獲得建築事務監督的書面批准及同意,而在52號洋房展開或進行建築工程,即在花園加建1個搭建物,及在入口樓層平台搭建物之上、位於天台層再加建1個構築物。

兩名被告均由律師代表應訊,申請押後9星期以待司法覆核結果,有助被告思考答辯方向。控方反對押後,指司法覆核有關僭建物的清拆令,與本案無直接關係。辯方解釋司法覆核爭議2023年9月屋宇署的調查行動偏離以風險為先的策略,內容與本案有關。

雙方須向法庭提供法律理據供考慮

朱官聽畢陳詞後,認為本案不能一再押後,要求控辯雙方就著相關爭議,向法庭提供法律理據以作考慮,朱官遂押後本案至9月24日再訊。

兩名被告早前因僭建被屋宇署發出清拆令,他們向建築物上訴審裁小組提出上訴被駁回。Bolitho Oliver Robert Morgan日前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推翻上訴審裁小組的決定,指屋宇署發出清拆令前並未考慮到僭建物結構安全性,而審裁小組也認為署方必須向僭建物發出清拆令,但屋宇署依照《建築物條例》理應具有酌情權,因應安全性可以發出改動僭建物的命令、而非完全清拆。

案件編號:ESS20899-20900、20903-20904/2024
法庭記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