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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21:13:00

街站挂黑布横额擅自筹款 社民连陈宝莹不服定罪提上诉 官择日裁决

去年已解散的社民连最后一任主席陈宝莹,2023年在铜锣湾及湾仔三度摆街站,期间挂黑布横额及在未经批准下筹款,受审后被裁定6罪罪成,被判罚款6600元。她不服定罪向高等法院提上诉,表明派发刊物所刊有的银行户口二维码并非有效,扫描后连接不到有效的连结,故不能收集金钱,不属筹款活动,毋须事先取得许可证;律政司一方则认为即使没有有效二维码亦可当为筹款活动。暂委法官王诗丽需时考虑,将择日颁布书面判词。

被裁定6罪罪成罚$6600

陈宝莹被票控3项于政府土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罪,另被票控3项没有许可证而在公众地方筹款罪。裁判官屈丽雯去年指陈宝莹在人流密集且靠近马路之处设置街站,悬挂黑布2小时,用扩音器高叫口号,又派发印有转帐二维码的刊物来筹款,容易令人分心,影响行人安全,带来公共安全风险,故构成实际滋扰。陈宝莹受审后被裁定6罪罪成,被判罚款6600元。

陈宝莹不服定罪提上诉,代表大律师黄宇逸指涉案无字黑布没有其他用意,建议法庭不应考虑黑布外的情况,否则便如律政司一方所说, 黑布随着言论而改变其表达的意义,黑布的意义便变得千变万化。黄宇逸重申刊物上的二维码扫描后连接不到有效的连结,社民连汇丰银行帐户已被停用,不涉实际金钱收集,而当刊物纯粹提供户口号码,亦不应被视为筹款活动,强调陈宝莹的涉案行为均只是表达示威及言论自由。

易令人分心超出短暂示威影响

律政司一方则指,当日陈宝莹以扬声器广播高叫,吸引市民对黑布的注意力,与同伙派发刊物 ,刊物上有社民连的汇丰银行户口号码,他们毋须拿出有效二维码亦可被视为筹款活动,而且他们并没有取得由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事务局局长所发出的许可证。律政司又指,涉案行为每次2小时左右,当时天气良好、人流车量多,黑布对周遭人士造成实质环境滋扰,引致他人分心,超出短暂示威的一般影响。

陈宝莹被票控于2023年4月2日、4月30日、5月28日分别在铜锣湾记利佐治街与东角道交界的行人道路上及湾仔地铁站A3出口外的行人道路,无合法权限或解释且没有社会福利署署长或民政及青年事务局局长发出的许可证,组织、提供设备以进行或参与筹款活动。另被票控于同年4月2日、4月30日及5月28日,于同地未经准许而展示招贴或海报,即1块黑布横幅。 

案件编号:HCMA245/2025
法庭记者:刘晓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