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棋盤|醫委會改革須解決「刻意拖延」 增透明度屬必要一步
醫委會一宗拖延逾16年的個案,前日終在公眾注目下有裁決,2009年的雙非男嬰腦癱案,涉事醫生薛守智被裁定專業失當,停牌9個月。醫委會過往被批評如同「獨立王國」,處理投訴欠缺透明度、拖延太長,傾向保護醫生多於公眾利益。政府提出循五大方向改革醫委會,稱期望可加快個案調查,但是否有方法完全杜絕疑似「刻意拖延」情況?
今次案件之所以引起社會極大爭議,是因為研訊前後拖延16年,責任源於醫委會及秘書處監督不力,加上被告申請押後獲接納,最後竟一度成功「輕輕放下」,後果要由投訴人去承受。這似乎向社會釋出訊息,只要利用程序刻意拖延研訊,最後便可以「過骨」,但這樣的黑箱作業並不為法治社會所接受。
醫委會投訴程序長年存在漏洞,積非成是,雙非嬰腦癱案恐怕只是冰山一角。若今次個案不是傳媒廣泛報道,引來政府介入,說不定會石沉大海。
政府回應裁決時指,即將提交立法會的醫委會改革,集中五方面,其中第二、三項提及「加強秘書處專業及行政支援」及「醫委會可就研訊程序發出實務指示,並就申訴處理不同階段的程序訂立並公布時間指標」,這兩招看似是針對醫委會投訴處理拖延問題。醫衛局早前提到,目標是個案由申訴至研訊的時間可由以往平均42個月,縮減至29個月。
不過「設立指標」只是第一步,更深層次問題在於醫委會在處理申訴個案過程中,能否做到公正透明,以防有人濫用機制拖延程序。昨日電台節目中,協助家屬的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正正點出問題的核心:既然醫委會研訊小組審視證供後發現被告有責任,且批評其證供不誠實,足以證明薛守智所犯的錯誤嚴重,那為何同一個研訊小組,去年卻可以輕率接納辯方「永久擱置」的要求,如此兒戲?
彭鴻昌向筆者進一步解釋,研訊小組去年決定永久擱置研訊時,理據薄弱,沒解釋為何秘書處拖延這麼久,就跳到結論,同意辯方所指稱案件「對被告有壓逼性」,但就完全忽略公眾利益因素,做法嚴重欠缺透明度。最終發生重大轉折撤回決定,小組亦沒有解釋當初法律顧問有否錯誤地引導醫委會,因此較合理推測是,若然沒有政府介入這個外力因素,是不可能促使其覆核決定。
他指難以確定今次案件中,涉事醫生有否「刻意拖延」研訊試圖避過責任,但客觀現實是由於秘書處疏忽、醫委會監督不力,案件長時間石沉大海,而被告出於自身利益考慮,亦不可能主動詢問「你幾時告我呀」,對拖延情況或「樂見其成」。他認為政府擬就「不同階段程序」設立時間指標方向正確,但當局需更清晰地說明具體涉及甚麼程序、每個程序再涉及哪些細節、違反時間指標有何後果等,防止再有人利用程序漏洞,行拖延之實。
花16年時間始處理一宗醫療失誤個案,從任何角度看都是不合理。醫療是涉及人與人近距離接觸、攸關生死的服務,一旦欠缺完善投訴機制,後果嚴重。正所謂「能力越大責任越大」,醫生享受崇高社會地位與經濟收入,自然亦要面對相應的監督,莫等到受害者家屬壓力爆煲,做出傷害自己或他人的極端行為,社會才懂得痛定思痛。
聶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