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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22:54:00

小四特殊学童家长告校方与教局无提供支援 遭申剔除申索 指未能提出合理诉讼理由

小四学生家长去年入禀区域法院控告油蔴地街坊会学校、其校长及教育局,要求赔偿295万元,指其子女患自闭症及有特殊学习需要,而该校校长于去年2月拒绝让其子继续到校上课,致其子女失学。校方及教育局今于区域法院申请剔除原告所出的申索,指她并未能提出任何合理诉讼理由。聆案官吉鸿镰押后至今午颁下裁定。

被告方指原告无提出合理诉讼理由

原告为SOJOBI Akpevwe Joyce,被告为黄颖诗、油蔴地街坊会学校及教育局。原告没有律师代表,她今天亲自行事。

被告一方今申请剔除原告申索,指原告未能提出任何合理诉讼理由。原告现时以个人身份向被告提出申索,而非以家长身份代其子女兴讼,虽然原告在其入禀状提出她的孩子因自闭症而遭退学,这涉及歧视,但这项基础是基于原告的孩子,而非原告自身。原告也未能提出任何案情指证校长和学校违反法定责任,以及对她本人造成心理损失。

教育局一方又指,原告在入禀状提出局方公职失当,指控局方没有为特殊学童的教育提供支援,及没有妥善监督学校。这是严重的指控,而其实自原告子女入读小学以来,教育局一直都有作出支援及回应家长查询,即使在其子女遭退校后,局方仍有继续提供支持。

原告指上任校长曾指教局未提供足够支援

原告却指,她的孩子入学时,涉案学校的上一任校长曾指教育局未能提供足够支援,所以需要寻求非牟利机构的协助。她又质疑,香港所有儿童都能够上学,为何她的孩子现时却失学,重申校长黄颖诗把她的孩子退学,应该要被警方拘捕及今天到庭应讯。

聆案官关注原告的申索均与其子直接有关,一度向原告确认,她是否以个人身份提出申索、而非代其子提出申索,还是暂缓程序,待她重新处理。惟原告坚持是她本人提出申索,而非代其子提出申索。

案件编号:DCCJ5329/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