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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 01:27:00

「枪王」何孟强管有胡椒喷罐及无牌藏枪弹 判囚22月 官指枪械经改装不能发射安全风险低

人称「枪王」的何孟强于2020年4月在工厦单位无牌管有长枪、手枪及胡椒喷雾等,他早前承认1项无牌管有枪械罪,及经审讯后被裁定无牌管有枪械弹药罪成。暂委法官香淑娴今于区域法院判刑时,指涉案枪械被改装及无法成功发射子弹,被告是枪械狂热爱好者,他已尽力降低安全风险及无意把枪械用于违法目的,其道德罪责较低,终判囚22个月。

曾因走私军火于内地服刑

69岁被告何孟强,早前承认于2020年4月20日,在沙田山尾街环球工业中心6楼某室,没有枪械及弹药的管有权牌照及枪械及弹药的经营人牌照,而管有6个喷罐。被告另被控无牌管有1枝长枪连膛口装置、手枪、及2枚枪弹壳,则审讯后裁定罪成。

被告在2006年及2013年曾留下案底,前者违反枪械牌照条例及被判罚款,后者则涉及两项与本案类同控罪,及两项火药相关控罪。他在2007年亦因走私军火,在内地监禁。

虽热爱枪械但无证据用以犯法

香官今判刑时,提到被告背景,指他在年轻时已对枪械和射击产生强烈兴趣,曾在香港及国际射击比赛中获奖,自90年代起曾持有多项枪械牌照及经营相关业务,后因服刑而未能续牌。

被告在2018年获警方退回部分枪械组件,他出于对枪械的狂热爱好,而把枪械重新组装及放在涉案单位中展示,无证据显示他打算把枪械用作违法目的,而涉案6个喷罐也是在他持有相关牌照时购入。

涉案枪械经改装安全风险降低

虽然枪械及弹药会对社会构成重大潜在危险,法庭一般会予以重刑,但香官认为本案具有独特之处。涉案枪械长枪及手枪经过改装,枪管部分被金属嵌入物堵塞,撞针孔被封闭及撞针被缩短,枪弹壳中有13枚弹壳是假弹,余下两枚弹壳则没有推进剂,故涉案枪械的安全风险大大降低。

香官续指,涉案单位只有被告有锁匙,涉案枪械不容易落入不法之徒手中,即使单位不幸遭人爆窃,除非该人如被告般拥有相关知识,否则难以清除枪管内的嵌入物、以令子弹得以成功发射。虽然被告会把枪械用作展览用途及供人赏玩,但构成的风险仍十分低。

被告误以为重装退还枪械组件不违法

香官接纳无证据显示被告曾把涉案枪械带离单位、携带在身上、或用作任何违法用途,他是枪械的狂热爱好者,误以为用警方退还的组件组成枪械并不违法,而他已尽其知识降低风险,故香官认为他的道德罪责很低,最终就两罪判处被告监禁22个月。

案发当日下午,警方进入涉案单位搜查,发现6个涉案金属喷罐,包装纸上印有「胡椒喷雾」、「只需一喷就能击倒攻击者」、「强劲及辛辣」、「强烈地催泪及失去方向感」等字样。警诫下,被告称2016年购入涉案单位,是单位锁匙的唯一持有人。6个喷罐经检验后,发现压下按钮会释出有毒化学液体,并会引致软黏膜组织出现灼痛感。

警方亦在单位内发现1支长枪连膛口装置、插在长枪内的弹匣、15枚枪弹壳、手枪及插在手枪内的弹匣。被告警诫下称,该长枪是用作装饰用途。

案件编号:DCCC34/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