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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23:57:00
疑遭騷擾恐嚇並披露個人資料 前局長何志平申延續禁制令獲批
前香港民政事務局局長何志平因賄賂非洲政要,在美國被裁定賄賂和洗黑錢等7罪罪成,2019年被判囚3年及罰款40萬美元。何志平早前入稟香港高等法院指,有人騷擾、恐嚇、威脅他,又在未經同意下披露或傳播其個人資料等,要求法庭下令禁制有關行為。高院早前已批出臨時禁制令,法官歐陽桂如今信納有人在幕後繼續騷擾何志平及損害何志平的名譽,批准延續禁制令。
原告為何志平(Ho Chi Ping Patrick),被告為不法及故意恐嚇、騷擾、威脅或干擾何志平,或未經同意下披露或傳播何志平的個人資料,或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行為的人士。
官信有人後續騷擾何志平損其名譽
何志平要求法庭下令禁止被告恐嚇、騷擾、威脅或干擾他,在未經同意下使用、披露或傳播何志平的個人資料(包括姓名、住址、出生日期、電話號碼、身份證號碼或照片),或協助或教唆他人從事上述行為。
今日沒有任何被告到庭應訊,原告方指明已經電郵向被告呈遞誓章或有關文件,相信被告在明知的情況下缺席,並在法官建議下新增另一名被告「管有、營運並控制涉案電郵的人士」。法官歐陽桂如信納有人在幕後繼續騷擾何志平及損害何志平的名譽,頒令臨時禁制令繼續有效,直至另行通知。
案件編號:HCA1088/2026
法庭記者:劉曉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