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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1:37:00

3男攜共66萬元私煙機場入境  分別判禁3至6個月及罰款500元

3名入境旅客因涉嫌進口未完稅香煙和未有向海關人員作出申報,違反《應課稅品條例》,周二(30日)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截獲,昨日(2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3個月至6個月及罰款500元。

案情指,該3名被捕人分別為41歲、25歲和28歲的抵港男旅客,海關人員在他們攜帶的個人行李內共檢獲約13,780支未完稅香煙,市值約66萬元,應課稅值約44.5萬元。

3男機場攜共市值66萬元私煙入境 分別判禁3至6個月及罰款500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3男機場攜共市值66萬元私煙入境 分別判禁3至6個月及罰款500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3男機場攜共市值66萬元私煙入境 分別判禁3至6個月及罰款500元。政府新聞處圖片

 

海關對判刑表示歡迎,監禁判刑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並提醒市民,根據《應課稅品條例》,香煙屬應課稅品。任何人士若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