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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9:01:00

黃錦輝酒駕︱湯家驊分析有可能涉及第5條罪 另涉誠信問題:立法會守則仲嚴過《基本法》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日前於中文大學校園內,因涉嫌酒後駕駛等4宗罪被捕。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今早(7月2日)於商台節目分析,指由於黃錦輝是再犯,如罪成有機會即時入獄,而他事後沒有報案,反而離開現場,法官可能會質疑他是否為了「爭取時間飲啲水、去個洗手間」,減少體內酒精含量,如是則有機會另涉「妨礙司法公正」罪。

湯家驊指出,醉駕在香港屬嚴重罪行,最高刑罰可達罰款25,000元及監禁三年,並可能面臨六個月至五年不等的停牌處分。對於黃錦輝在意外後未有報案便離開現場,湯家驊表示,一般輕微交通意外若無人受傷,雙方拍照及交換聯絡方式後自行離開,確實未必需要報警。然而,若案件本身涉及醉駕嫌疑,當事人未有依循程序報案便離開,便會引起合理懷疑,令人質疑其動機是否旨在避開即時的酒精呼氣測試。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涉酒後駕駛等4宗罪被捕。資料圖片

 

黃錦輝曾以「AI打擊醉駕」為題撰文。

 

黃錦輝七一早上仍有出席升旗儀式與回歸慶祝酒會。黃錦輝FB圖片

 

立法會議員黃錦輝涉嫌醉駕撞到兩車被捕。

 

撞車意外發生於第11苑外室外停車場。梁國峰攝

 

黃錦輝案發後離開現場 或令人懷疑是否想「飲水溝淡」酒精

湯家驊直言,法律要求駕駛者盡快及盡可能接受酒精測試。如果有人刻意拖延,例如離開現場返家「飲多啲水、去多幾次洗手間」,企圖藉此沖淡體內的酒精濃度,法官便會認為這是故意拖延的行為,甚至有可能衍生其他罪行。他強調,這不僅牽涉逃避刑事罪責,更帶出嚴重的誠信問題。對於身處敏感職位或擔任公職的立法會議員而言,這絕對是公眾極度關注的污點。

至於案發地點位於中文大學校園內的私家路,湯家驊釐清了坊間的法律誤區。他明言,私家路與公眾馬路在適用交通法例上「沒有甚麼分別」。他指出,許多人誤以為商場或大學校園屬私人地方,但實際上這些都是公眾可以進出的區域;即使進入該處需獲得業權人(如校方)的許可,在法律定義上仍被視作公眾地方,因此所有交通法例均完全適用。

行會成員、資深大律師湯家驊。

 

被問及若最終定罪,黃錦輝應否考慮辭去立法會議員等公職時,湯家驊回應指,就他理解現時立法會處理議員違規事件的內部守則及標準,實際上比《基本法》及一般法律的要求更為嚴格。雖然過往相關的罷免先例不多,但他特別提醒,議員及議會必須顧及社會大眾的觀感。

湯家驊強調,立法會在處理相關事件時,絕對不能讓市民產生「官官相衛、自己人查自己人」的負面觀感,更不能讓人覺得可以「輕輕放過」涉事議員。他認為事件的後續處理必須嚴肅對待,並妥善回應公眾對議員誠信的期望,同時社會亦應尊重立法會最終的處理機制與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