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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23:57:00

Save Lily|非常父母指少年庭頒布幼子Danny36個月保護令 由社署代為看管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的幼兒Danny,日前因發燒急送東區醫院,社會福利署早前建議法庭將Danny安置於收容所以作保護。案件今(26日)早上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訊,傳媒申請旁聽遭拒。「非常父母」散庭後表示,少年庭頒布幼子Danny36個月保護令,由社署代為看管。而瑞典亦正轉移女兒Lilly的撫養權。

「非常父母」散庭後表示,少年庭頒布幼子Danny36個月保護令,由社署代為看管。汪旭峰攝

 

「非常父母」認為上訴成功的可能性較低,故表示無意上訴。汪旭峰攝

 

每周可見Danny一次  無意提上訴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關小姐庭外透露,少年庭批准社署對幼子Danny的保護令,為期36個月,直言「法庭俾咗好大嘅酌情權社署」,法庭賦予社署能夠安排Danny的福利、居住地點、醫療措施及二人的探視權等,惟認為上訴成功的可能性較低,故表示「我哋無諗住上訴」。「非常父母」表示我地而家暫時就係一星期只可以見到一次(Danny),而且係少於一小時」,惟相信經過時間及更清晰的調查,相信能增加探視機會,「直至最後目標係將Danny俾返我哋」。

惟社署報告中亦承認在移離Danny時,其狀況良好,只是預料將來或有風險影響Danny的福利,源於二人沒有為Danny接種疫苗及進行新生嬰兒檢查等。「非常父母」直言曾向社署商討,表示願意配合社署一系列的監察,包括讓社工隨時探視Danny、定期向社工匯報、帶Danny會見醫生證明其健康狀況等,並指「我覺得呢啲措施足以證明Danny能夠係我地照顧下係安全」,惟不獲社署接納。

自稱24小時照顧Danny 發燒情況有改善  惟社署法庭「見唔到」

被問及為何覺得自己照顧Danny會較專業人士或寄養家庭較佳時,曾生回應指「而家嘅結局係佢接受咗三個禮拜嘅專業照顧之後,佢就有一場大病,最嚴重嘅係發高燒,佢入咗醫院10個鐘都無好轉,直到我哋去到醫院24小時輪候照顧佢,佢嘅病情先開始好轉」。他亦透露Danny的身體狀況現時將近康復,哽咽道:「大家係有眼見嘅,究竟係專業嘅治療好啲,定係父母嘅照料好啲,大家有眼見,但係法庭同社署見唔到」。曾生引述社署報告,直指當中沒有提及二人能24小時照顧Danny。關小姐補充,社署只是在父母身上找潛在風險,而非分析父母的強項及弱項,直言「對我地家庭黎講好不利」。

冀能短暫接Danny回家照料    

「非常父母」另表示會透過電話及電郵與社署密切溝通,配合調查及觀察何時能增加探視Danny的機會,並期望能短暫將Danny接回家照料,惟長遠而言或者須時一至兩年才能將Danny完全接回。當被問及女兒Lily的情況時,曾先生回應瑞典正轉移Lilly的撫養權,自己一直有與香港入境處溝通,惟直到現時仍未接獲任何資訊,若瑞典成功轉移Lilly的撫養權,即使上訴成功,亦要耗費大量時間才能「攞返Lily返黎」。曾生直言,自己、關小姐及Lily均是中國香港居民,撫養權事宜理應只能由相關法院審理,瑞典法院不能單憑Lily在瑞典居住了兩年而處理其撫養權問題。

社署安排Danny於現時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照顧

社會福利署發言人回應表示,政府非常重視兒童的福祉,自今年5月底得悉該名男嬰的資訊後高度關注事件,一直與相關政府部門保持聯繫,主動接觸有關家庭,並採取聯合行動,安排男嬰到醫院接受檢查及評估。為了保障男嬰的福祉,社署根據《保護兒童及少年條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請保護令,並按法庭指示將男嬰送往收容所,由專業人員照顧。

社署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與相關專業人士就個案進行全面評估,結論認為個案屬疏忽照顧。經綜合考慮男嬰的安全和最佳利益、有關家庭的背景和生活狀況,以及個案的潛在風險,社署向法庭呈交報告,就男嬰的福利計劃提出建議。

法庭今日已就有關個案進行聆訊並發出為期三年的保護令,由社署安排該名男嬰於現時的留宿幼兒中心繼續接受專業人員的照顧,並根據法庭命令執行男嬰的福利計劃和照顧安排。

社署亦會為男嬰的家庭提供適切支援和輔導,並會適時向法庭提交進度報告。

記者:黃巧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