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ve Lily|非常父母指少年庭颁布幼子Danny36个月保护令 由社署代为看管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关小姐的幼儿Danny,日前因发烧急送东区医院,社会福利署早前建议法庭将Danny安置于收容所以作保护。案件今(26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少年法庭再讯,传媒申请旁听遭拒。「非常父母」散庭后表示,少年庭颁布幼子Danny36个月保护令,由社署代为看管。而瑞典亦正转移女儿Lilly的抚养权。
每周可见Danny一次 无意提上诉
「非常父母」曾先生及关小姐庭外透露,少年庭批准社署对幼子Danny的保护令,为期36个月,直言「法庭俾咗好大嘅酌情权社署」,法庭赋予社署能够安排Danny的福利、居住地点、医疗措施及二人的探视权等,惟认为上诉成功的可能性较低,故表示「我哋无谂住上诉」。「非常父母」表示我地而家暂时就系一星期只可以见到一次(Danny),而且系少于一小时」,惟相信经过时间及更清晰的调查,相信能增加探视机会,「直至最后目标系将Danny俾返我哋」。
惟社署报告中亦承认在移离Danny时,其状况良好,只是预料将来或有风险影响Danny的福利,源于二人没有为Danny接种疫苗及进行新生婴儿检查等。「非常父母」直言曾向社署商讨,表示愿意配合社署一系列的监察,包括让社工随时探视Danny、定期向社工汇报、带Danny会见医生证明其健康状况等,并指「我觉得呢啲措施足以证明Danny能够系我地照顾下系安全」,惟不获社署接纳。
自称24小时照顾Danny 发烧情况有改善 惟社署法庭「见唔到」
被问及为何觉得自己照顾Danny会较专业人士或寄养家庭较佳时,曾生回应指「而家嘅结局系佢接受咗三个礼拜嘅专业照顾之后,佢就有一场大病,最严重嘅系发高烧,佢入咗医院10个钟都无好转,直到我哋去到医院24小时轮候照顾佢,佢嘅病情先开始好转」。他亦透露Danny的身体状况现时将近康复,哽咽道:「大家系有眼见嘅,究竟系专业嘅治疗好啲,定系父母嘅照料好啲,大家有眼见,但系法庭同社署见唔到」。曾生引述社署报告,直指当中没有提及二人能24小时照顾Danny。关小姐补充,社署只是在父母身上找潜在风险,而非分析父母的强项及弱项,直言「对我地家庭黎讲好不利」。
冀能短暂接Danny回家照料
「非常父母」另表示会透过电话及电邮与社署密切沟通,配合调查及观察何时能增加探视Danny的机会,并期望能短暂将Danny接回家照料,惟长远而言或者须时一至两年才能将Danny完全接回。当被问及女儿Lily的情况时,曾先生回应瑞典正转移Lilly的抚养权,自己一直有与香港入境处沟通,惟直到现时仍未接获任何资讯,若瑞典成功转移Lilly的抚养权,即使上诉成功,亦要耗费大量时间才能「攞返Lily返黎」。曾生直言,自己、关小姐及Lily均是中国香港居民,抚养权事宜理应只能由相关法院审理,瑞典法院不能单凭Lily在瑞典居住了两年而处理其抚养权问题。
社署安排Danny于现时留宿幼儿中心继续接受专业人员照顾
社会福利署发言人回应表示,政府非常重视儿童的福祉,自今年5月底得悉该名男婴的资讯后高度关注事件,一直与相关政府部门保持联系,主动接触有关家庭,并采取联合行动,安排男婴到医院接受检查及评估。为了保障男婴的福祉,社署根据《保护儿童及少年条例》(第213章)向法庭申请保护令,并按法庭指示将男婴送往收容所,由专业人员照顾。
社署已召开多专业个案会议,与相关专业人士就个案进行全面评估,结论认为个案属疏忽照顾。经综合考虑男婴的安全和最佳利益、有关家庭的背景和生活状况,以及个案的潜在风险,社署向法庭呈交报告,就男婴的福利计划提出建议。
法庭今日已就有关个案进行聆讯并发出为期三年的保护令,由社署安排该名男婴于现时的留宿幼儿中心继续接受专业人员的照顾,并根据法庭命令执行男婴的福利计划和照顾安排。
社署亦会为男婴的家庭提供适切支援和辅导,并会适时向法庭提交进度报告。
记者:黄巧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