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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00:39:00

長洲電動單車漢拒捕 警攔截跌倒 41歲男涉5宗罪被捕

網上瘋傳一條短片,一名男警追截一輛電動單車時失去平衡倒地,騎手沒停下不顧而去,最終被增援警員當場逮住。據了解,事發於前日(23日)下午,涉事單車漢為長洲街坊,駛經大石口中學路遭警員截查,因拒捕上演驚險一幕。

男警追截一輛電動單車。fb:車cam L(香港群組)

 

男警追截一輛電動單車。fb:車cam L(香港群組)

 

兩名便服男上前圍捕。fb:車cam L(香港群組)

 

男警跌倒地上。fb:車cam L(香港群組)

 

途人上前慰問。fb:車cam L(香港群組)

 

途人上前慰問。fb:車cam L(香港群組)

 

片段顯示前日下午3時許,在中學路球場附近,當時有途人行經,一輛電動單車高速狂飆,一名軍裝男警從後追截,兩名穿便服的男子合力包抄,單車漢拒捕加快,男警頓時失去平衡,跌倒在地上。騎手揚長而去,其他人見狀試圖追截單車。男警倒地受傷,有其他途人見狀,立即上前慰問。

消息稱,長洲分區警員於當日在區內進行打擊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的執法行動。行動中,警員發現一名男子於長洲中學路懷疑非法駕駛電動可移動工具,沒有佩戴頭盔,遂上前截查,其間該男子企圖逃走,最終由支援到場的警員將該男子制服。

經初步調查,警員拘捕該名姓吳(41歲)男子涉嫌「阻礙警務人員執行職務」、「駕駛未有登記車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車輛」、「駕駛時沒有戴上認可防護頭盔」、以及「駕駛時沒有有效駕駛執照」,扣查涉案電動單車。吳男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下月下旬向警方報到。一名警員受傷,送往長州醫院敷治。

警方重申,電動可移動工具不宜與一般汽車共同使用路面,亦不適合於行人道或單車徑上使用。任何人在道路、行人路及單車徑上使用未經登記及領牌的電動可移動工具,可能違反香港法例第374章《道路交通條例》及其他相關法例,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罰款一萬元及監禁12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