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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23:14:00

國安處就非法操練案再起訴3人串謀顛覆罪 今日提堂

警方國安處去年12月首次引用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13條「非法操練」罪,拘捕10人,案件再多3名男子被起訴。3人年齡介乎20至23歲,各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中20歲男子另外被起訴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

李桂華指,國安處人員檢獲的爆炸品中,有粉末、管狀物及引線,疑似用作爆炸投擲。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警務處國安處展示證物。劉駿軒攝

 

案件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提堂,同案另外兩名24歲及26歲男子,早前已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其餘被捕人獲准保釋候查,須於6月中旬向警方報到。警方調查顯示,涉事團夥於九龍一座工廠大廈單位內進行槍械操練、刀術及格鬥術等,並串謀、組織、策劃、實施或者參與實施以武力或者威脅使用武力,旨在顛覆國家政權行為,即推翻香港特別行政區政權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