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6-05-13 23:14:00
国安处就非法操练案再起诉3人串谋颠覆罪 今日提堂
警方国安处去年12月首次引用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13条「非法操练」罪,拘捕10人,案件再多3名男子被起诉。3人年龄介乎20至23岁,各被控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中20岁男子另外被起诉一项「管有儿童色情物品」罪。
李桂华指,国安处人员检获的爆炸品中,有粉末、管状物及引线,疑似用作爆炸投掷。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警务处国安处展示证物。刘骏轩摄
案件今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同案另外两名24岁及26岁男子,早前已被落案起诉一项「串谋颠覆国家政权」罪。其余被捕人获准保释候查,须于6月中旬向警方报到。警方调查显示,涉事团伙于九龙一座工厂大厦单位内进行枪械操练、刀术及格斗术等,并串谋、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以武力或者威胁使用武力,旨在颠覆国家政权行为,即推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权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