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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10:00

星岛申诉王|港女1.6万租「靓装」单位中伏 经常停电天花漏水 死约期点自救?

租楼不慎随时变成噩梦!有租客以月租1.6万元租住油麻地一个251呎「靓装」单位,岂料入住后接连遇上停电、水质发黄和热水炉损坏等情况,其后楼上装修又钻穿天花,令其单位结构出现安全问题,幸好能在死约期内解约,形容首次租屋经历「大伏」。该租客接受《星岛申诉王》访问时表示,地产中介曾多次协助解决问题,自己发帖是想提醒其它人选择租盘时要小心检查。

Kate去年6月以月租1.6万港元,租下一个位于油麻地、面积251呎的「靓装」单位。她忆述,看房时觉得内部装修不错,加上当时市场上租盘不多,因此很快便决定承租。然而,噩梦在她搬入后正式开始。单位不仅每星期会停电一到两次,食水水质也出现问题,即使安装了滤水器,过滤后的水在一两天内仍会变黄、变黑。Kate曾多次向业主反映,并请来师傅检查,但问题始终无法解决。

Kate租住该单位时天花板一直滴水。(受访者提供)

 

Kate租住期间,曾经多次向业主反映单位停电问题。(受访者提供)

 

Kate怀疑楼上装修钻穿墙柜上的天花板,导致其柜内物品震至四周散落,香水瓶也跌碎。(受访者提供)

 

热水炉出现滴水。(受访者提供)

 

维修热水炉的师傅,维修期间令厕所洒满发黄的「生锈水」。(受访者提供)

 

热水炉损坏时,业主提出让Kate「煲水冲凉」。(受访者提供)

 

单位停电天花漏水 现结构及安全问题

更严重的是,楼上单位进行装修工程时,怀疑意外钻穿了单位的天花板,令到天花出现漏水;甚至疑似钻穿墙柜后的墙身,令柜内物品被震至全数坠地,香水瓶等物品全部跌烂,幸而该次只是财物损失,家人和宠物未有受伤。惟事发后,业主仍向她坚称:「单位很安全。」

直至今年3月份单位再发生热水炉损坏,她向业主投诉不能供应热水并出现滴水,担心漏电会带来自身安全,要求提供维修期间租住酒店的房租费用。业主找来维修技工上门维修,始终未能解决问题,业主坚持不会支付酒店房租,并要求Kate「煲水冲凉」。

经历了以上种种因素,Kate无奈下以单位结构和安全出现问题报警备案。她续指,因为业主在这些问题下已违约,虽然租约仍在死约期,她最后成功在3月27日退租。不过,她发现涉事单位迅速上架放租,呼吁有意租楼的市民,看楼时小心检查租盘的安全隐患。

律师:租客未能「安宁地享用」 不属违约退租

租楼的时候,经常会有「生约」及「死约」。其中「死约」是指租客及业主双方在租期内均受到租约的约束,两者均需履行合约条文,不可解除租约。若以「一年死约」为例,即双方不可在完成第12个月租约前解约,若任何一方提前解约,便属违约,需要作出赔偿。

租楼中伏,如何能在死约期内自救?大律师胡栢昌接受《星岛申诉王》查询时表示,如Kata所述租盘出现的情况属实,根据法律理据,是业主的行为可能构成「毁约性违约」(repudiatory breach),租客便有基础在「死约」期间合法地提早解约。

他续称,因为是次事件中,业主提供的单位出现持续的停电、热水炉漏水等问题,未能为租客提供一个安宁、安全居住的地方,加上业主拒绝改善情况,可能构成违反租约中,保障租客可以「安宁地享用」(quiet enjoyment)物业的隐含条款。在这情况下,租客便有权当作业主毁约,而不是租客「违约退租」,从而终止租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