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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2 20:23:22

连登上呼吁海外网民公开非礼案事主姓名 新闻编辑判120小时社服令

时任新闻编辑去年在网上讨论区留言,「呢啲咁嘅人一定要开名」,呼吁海外网民披露非礼案事主姓名,他早前承认一项煽惑他人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今于东区裁判法院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裁判官林子康判刑时指控罪严重,获法庭下令保密的身份资料,必须受严格保护。

因本案失稳定工作收入

林官表示,被告初犯,背景报告正面,亦在审讯前认罪,省却审讯时间及证人作供,可获4分1刑罚扣减。林官续指,本案情节较同类案件轻微,惟强调控罪严重,获法庭下令保密的身份资料,必须受严格保护,幸好被告的非法行为没有使女事主的资料泄露。

林官接纳被告当时看到网上留言,错误判断以为非礼案男被告是受害者,未有全盘考虑便作出行径,事后被告感到后悔,深知自己过份鲁莽。林官认为,被告获家人支持,重犯机会极低。被告亦因本案辞去记者工作,失去稳定收入,目前仍努力进修,可见他背景正面,林官相信被告已吸取教训,接纳本次为个别事件,终判处120小时社会服务令。

网言留言要求公开性侵案事主姓名

37岁男被告黄乐承认1项煽惑他人未获资料当事人同意下披露其个人资料罪。案情指,2023年8月,警方接报香港大学迎新营发生怀疑非礼案,涉案男学生其后被控非礼及普通袭击罪,于2024年5月6日经审讯后被裁定罪脱。而案中女事主X在审讯中以匿名作供。

2024年5月7日,有人自称为上述非礼案被控的男学生,「我就系港大Ocamp非礼案俾人拉𠮶个邓皓然」,在连登网上讨论区发布帖文,表达对司法程序的不满,以及被控后所受的压力和影响。帖文获广泛关注,网民留言主要分为同情男学生,及要求公开事主X的个人资料以作惩罚。

被告随后以帐户名「白卡之星」留言,「呢啲咁嘅人一定要开名,希望有海外正义巴打做嘢」,他的留言获141个赞好。同年8月7日,被告被拘捕,他在警诫下承认以HKU Space电邮登记「白卡之星」帐户,并且发表留言,「系我喺呢个主题发表留言,要开佢名既」。

案件编号:ESCC3400/2024
法庭记者:雷璟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