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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 01:22:32

前党员侵吞紫荆党19万元收购款项  欺诈罪成判囚15个月 官斥大话连篇毫无悔意 

紫荆党主席李山及其他成员4年前委托时任男党员收购慈善机构,男党员涉讹称收购价共约47万元,从中诈骗差价19万元,被控欺诈罪。被告受审时否认侵吞款项,相反更为紫荆党垫支了1万元。暂委裁判官郑润聪今(27日)下午于东区裁判法院裁决,指被告曾向党员自愿承认欺骗紫荆党金钱,作供时完全不合逻辑,批评其匪夷所思,裁定被告欺诈罪成。郑官斥被告大话连篇,违反诚信且毫无悔意,判囚15个月。

郑官裁决指多名紫荆党党员证供简单直接,互相支持,诚实可靠,接纳其证供,包括当中曾指30岁被告李佳斌在黄竹坑会面中,自愿承认自己曾欺骗紫荆党金钱。郑官指被告作供时可以清楚说明其他党员阶级组织等,却忘掉了何时何地将20万元交予其声称的「刘先生」,而且没有任何文件纪录能证明「刘先生」存在。

被告先指用微信与「刘先生」联络,其后删除了讯息纪录,向警方展示联络页面时却无法显示头像,先后指出于乱码或储存空间不足等,后来又指自己用「钉钉」应用程式与「刘先生」联络,删除后再无纪录,郑官指出2个说法分别甚远。郑官又质疑被告何以先将6万多元交予卖家「Justin」,其后另一笔20万元却不交予「Justin」,反而交予「刘先生」。

官指被告证供完全不合逻辑

被告声称曾为紫荆党垫支1万元订金,自己曾向紫荆党提及,一时指紫荆党没有偿还,一时又指不知道紫荆党支薪时是否已经偿还。郑官指出被告前后矛盾,兼职为紫荆党工作,月薪仅8000元,1万元订金甚至多于月薪,何况被告当时不过新晋兼职员工,何以要求被告垫支1万元订金。郑官认为被告证供完全不合逻辑,批评其匪夷所思,大话连篇,遂裁定被告欺诈罪成。

辩方求情指被告初犯,现时任职兼职仓务员,月薪5000元,自小从政,屡任义工。郑官判刑指被告违反诚信,受审时大话连篇,毫无悔意,被告身为办公室副主任,滥用紫荆党信任,犯案时间不短,横跨约3个月,可见非出于一时贪念,有计划行事,拖累到紫荆党形象,又影响到紫荆党紧绌财政,终判处被告即时监禁15个月。

31岁被告李佳斌报称商人,否认于2021年8月26日与2021年11月10日之间,在香港藉欺骗,即向李山及汪韧声称收购「共同走过有限公司」,需港币468,410元,并意图诈骗,诱使汪韧将港币468,410元给李佳斌,为李佳斌带来利益,或对汪韧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币19万元。

案件编号:ESCC234/2025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