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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 01:51:00
红山半岛僭建独立屋业主认5传票罪 官指无证据僭建引致山泥倾泻 判罚款11万元
港岛大潭豪宅屋苑「红山半岛」前年发生山泥倾泻,其后屋宇署及地政总署派人巡查并发现有独立屋违规僭建,当中70号屋僭建地库、天窗、增大一倍泳池面积及扩建房屋面积等,其业主违反《建筑物条例》及遭屋宇署票控,早前在东区裁判法院承认5项传票控罪。主任裁判官张志伟今判刑时,指70号屋虽然毗邻有关山泥倾泻的地方,但控辩双方均确认无直接证据表明相关僭建引致山泥倾泻,最终考虑到整体违规情况,判处罚款11万元。
涉案被告Superhold Limited为70号屋业主,早前承认5项「明知而未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书面同意,便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传票控罪,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14(1)条及第40(1AA)条。
无直接证据指僭建引致山泥倾泻
张官今判刑指,虽然知道有山泥倾泻的情况,而70号屋亦毗邻山泥倾泻发生的地方,但控方亦无直接证据指明相关僭建引致山泥倾泻,被告早前承认的案情中亦没有相关内容,故不纳入为判刑要考量的因素。
张官续提到,涉案传票控罪的最高罚款额为40万元,而涉案5张传票中,其中一张涉及僭建天窗,有两张传票则涉及扩大面积、僭建面积合共多于100平方米;另有一传票针对70号僭建地库的情况,包括地底挖掘区域及地面部分,增加了52平方米的楼宇面积;最后一张传票则指70号屋的泳池被违例改动,其面积增大了一倍,由原本的37.5平方米扩大至75平方米。考虑到整体违规僭建情况,终判处罚款11万元,被告须于28日内缴交罚款。
案件编号:ESS21066-21070/2024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