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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 01:24:19

其士创办人周亦卿遗产争产案 长女申补充专家报告遭拒 提上诉再被驳回

已故香港其士集团创办人周亦卿生前先后订立了4份遗嘱,2015年最后一份遗嘱分配其士国际1.89亿股予五女周蕙蕙。长女周莉莉2019年入禀高院控告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质疑2015年遗嘱不实无效,周亦卿当时无意无力或在不知情下订立。周莉莉早前申请补充专家报告遭拒,不服下申请上诉决定,法官欧阳浩荣今午于高等法院拒批上诉许可,指法庭正是考虑过报告的证据价值才拒绝呈堂。

原告为长女周莉莉,被告为五女周蕙蕙及六女周薇薇。死者周亦卿于2015年10月订立最后一份逾10页遗嘱,由五女及六女作为遗产执行人,把周亦卿与日裔妻子宫川美智子共同持有的其士集团逾62.76%股权即1.89亿股份交由五女周蕙蕙继承,其余遗产分配予周亦卿的妻子及其他五名儿女。案件已订于明年5月26日开审,预计为期25日。

原告不服法官拒批补充专家报告提上诉遭驳回

本案核心争议为2015年遗嘱是否有效。被告方早前呈交了脑神经科专家张德辉教授的专家报告,原告方则呈交了老人精神科专家赵凤琴教授的专家报告作反驳。原告方申请新增神经科专家何定国医生的专家报告,以补充老人精神科专家赵凤琴教授的专家报告,去分析周亦卿生前精神状态,评估周亦卿当时是否具备可订立遗嘱的精神行为能力。被告方不反对原告方呈上神经科专家何定国医生的专家报告,然而欧阳官拒绝申请,指出双方已准备本案达6年之久,诉讼文件应已完备,重申法庭早已在2024年6月下令双方不得再修改状书。

原告方不服,申请上诉决定。欧阳官引述原告方指,法庭忽略了何定国医生专家报告的重要证据价值,欧阳官今反驳原告方说法理据含糊,看来只是纯粹因为申请呈堂被拒才提出此说。欧阳官解释法庭正是考虑过报告的证据价值,才认为适宜运用酌情权来拒绝呈堂。欧阳官续指原告方试图要求上诉庭干预原审管理案件之权力,然而却不主张欧阳官考虑了其他不相关因素,上诉显然没有任何胜算,故拒批上诉许可。

案件编号:HCAP22/2019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