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兄奸醉妹加刑2年半 38岁货车司机认罪囚5年 行事期间遭发现还向事主微笑 亲吻双唇后离开
30岁女子前年8月在中环音乐节尽兴而归,酩酊大醉下入睡,期间遭同样醉酒的35岁兄长强奸,然后兄长对自己微笑,亲吻双唇后离开。兄长今日于高等法院承认1项强奸罪,事主拒绝接受创伤评估,辩方求情指没有证据证明其有任何精神创伤。法官陈嘉信判刑指事主原应合理预期醉酒后会受兄长保护,而非性侵,由于被告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而且2人份属兄妹,故加刑2年半,认罪扣减至5年。
现年38岁货车司机L.K.B.承认1项强奸罪。案情指,三兄妹与母亲同住葵涌某单位,被告为事主三兄。屋内有3间房间,房门外各设门帘,三兄妹各占一房。前年8月6日晚上,事主参与中环音乐节活动后酩酊大醉,近午夜由友人扶持归家,事主没有穿上内衣裤,换上长睡裙便抱头大睡。事主二兄睡梦间听到被告高呼事主之名,出门看见被告扶事主入房。
强奸期间惊醒事主 微笑亲吻双唇后离开
夜半事主忽然感觉到下体被半挺阴茎插入,来回4、5下,事主张眼惊见被告在床边立于自己双腿间,睡裙掀起私处袒露。被告对事主微笑,亲吻双唇后离开房间。事主既感惊恐,又不知所措,在醉意下睡至翌早近10时上班。同日下午,事主WhatsApp向被告发讯对质,斥责被告。被告以悲伤的表情符号回应,并称「我爱你」。事主同日终依友人建议报警处理。法医在事主阴道样本中验出被告基因。被告翌日凌晨被捕,录影会面中交代自己已婚,妻子独居内地,而兄妹2人甚少交谈;案发当晚闻得巨响,进入事主房间后发现事主全裸,醉倒在地,遂抱事主上床。
辩方求情指被告任职货车司机,运送淘宝货物,在东莞结识了妻子,惟自2019年起2人关系恶化,夫妻从此分居。辩方续指被告当日同样酒醉,案发后深切后悔,而事主拒绝接受创伤评估,没有证据证明其有任何精神创伤。陈官判刑指事主原应合理预期醉酒后会受兄长保护,而非性侵,以5年为强奸罪量刑起点,由于被告没有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而且2人份属兄妹,故加刑2年半,认罪扣减至5年。
案件编号:HCCC406/2024
法庭记者:陈子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