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5-10-02 01:24:24

称贪玩虚报谢霆锋演唱会有炸弹 28岁女子认10次「报假案」囚10个月 官斥连续犯案浪费警力

28岁女子先后10次「报假案」,包括于今年4月谢霆锋演唱会尾场,5度谎称启德主场馆内有炸弹,又向警方报失手机;以及4度虚报遭一名音乐学院男导师偷拍和盗取财物,她被捕后解释因贪玩犯案。该女子今于观塘裁判法院承认向他人传达有炸弹的虚假消息、明知地误导警务人员,及虚报有人犯罪等10罪,被判囚8个月8星期。署理主任裁判官梁嘉琪判刑时指,被告具一定学历和工作经历,必然预见其行为后果是浪费警力,而且是连续犯案,案件严重。

官:连续犯案浪费警力须判监

梁官表示,演唱会当日可容纳4万名观众,被告作为成年人,具备学历和工作经历,必然预见她的行为会带来后果,导致警力及公帑浪费,影响公众,加上被告是连续犯案。梁官认为案件严重,监禁是唯一合适选项,判处被告入狱8个月8星期。

求情称非社交平台上散谣言无造成公众恐慌

辩方求情指,被告教育程度至高级文凭,任职月薪1.4万元的接待员。被告明白罪责严重,惟望法庭念及被告并非在社交平台散播谣言,无造成公众恐慌,或导致演唱会中止。

5次报案称谢霆锋演唱会有炸弹及药物

承认案情指,28岁女被告廖芷筠于今年4月27日下午2时40分至5时38分期间,即谢霆锋演唱会开始前,5度报案称启德主场馆2楼厕所及贵宾室内有可疑炸弹及药物,她于首4次均以假名或匿名向电子报案中心举报,最后一次则致电牛头角警署,向警员声称在贵宾室女厕内发现一袋白色粉末,以一个写有「炸弹」二字的纸箱。警方随后扫荡大楼后没有发现。被告同晚再向警方报失一部iPhone 16 pro。

虚报遭偷拍及盗取财物事后称一时贪玩

警方调查发现被告身份,并揭发她分别于4月26日及5月2日先后4次作出举报,指何文田某音乐学院男导师偷拍她及偷窃她的财物,惟警方调查后亦无发现。他们循报案人电话号码及IP位址追查,找到被告住址以及作为电话号码登记人的被告父亲,父亲其后确认号码使用者为被告。于5月7日被拘捕后,被告于警诫下称因一时贪玩,故虚报炸弹及有人犯罪,而报失手机则为转移警方视线。

案件编号:KTCC854/2025
本报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