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時港聞
2025-09-17 21:52:46
紫荆党前成员涉藉收购慈善机构骗财19万 辩方陈词指疑点重重 10月底裁决
紫荆党主席李山及其他成员疑委托男商人收购慈善机构,商人涉讹称收购价共约46万元,以从中骗走19万元。涉案男商人否认欺诈罪受审,辩称自己没有侵吞款项,相反更为紫荆党垫支了1万元。辩方今于东区裁判法院结案陈词,指控方案情疑点重重,法庭应把疑点利益归于被告及裁定罪名不成立。暂委裁判官郑润聪押后案件至10月27日裁决,期间被告续准保释。
30岁被告李佳斌,报称商人,否认于2021年8月26日与2021年11月10日之间,在香港藉欺骗,即向李山及汪韧声称收购「共同走过有限公司」,需港币468,410元,并意图诈骗,诱使汪韧将港币468,410元给李佳斌,为李佳斌带来利益,或对汪韧蒙受不利或有相当程度的可能性会蒙受不利,即合共港币19万元。
辩方陈词指数名证人证供矛盾疑点重重
辩方大律师龚静仪今结案陈词时,提到紫荆党主席和两名党员的证供出现矛盾,当被问及收购「共同走过」的资金来源时,主席李山称自己并非负责财务,所以不知道,而财务总监汪韧则称自己、李山和党员伍俊飞有份垫支,伍俊飞却又供称自己没有垫支。辩方指控方案情疑点重重,而疑点利益应归于被告;控方则没有结案陈词。
紫荆党主席李山。资料图片
紫荆党主席李山早前供称被告在2021年入党后,建议该党收购慈善公司「共同走过」,最终该党同意方案及委托被告收购,并支付46万元,当中40万元为「壳价」,余款则用作收购「共同走过」的帐面资产;惟该党后来联络「共同走过」卖方,得悉「壳价」实际仅为20万元。
被告早前自辩时,则称自己代表紫荆党联络「共同走过」卖方时,对方指「壳价」为20万元,被告便致电通知李。但后来李告知其他党员「壳价」为40万元,被告不知为何金额会改变,又因党的资金未到位,故他须先垫付1万元订金。
案件编号:ESCC234/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