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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1:24:27

葵涌沙田喷「自由」涂鸦 街头艺术家陈劲辉承认4项刑毁罪 判监3周缓刑2年

42岁街头艺术家陈劲辉于葵涌3处地方及沙田双子桥的单车径路牌上涂鸦「自由」字样金钱符号,案件今于西九龙裁判法院再讯。陈劲辉承认4项项刑事损坏罪,案情指警员巡逻时发现涉案涂鸦,经调查后今年6月拘捕陈劲辉,警诫下他表示相关涂鸦「已经系我好耐之前画㗎啦」,又指自己当时因情绪困扰,经常酒后随机涂鸦,涉案涂鸦亦表达了他对「财政自由」的渴望。署理主任裁判官郑念慈考虑到陈劲辉早前已因同一系列事件在另一法院认罪及判刑,终判处监禁3星期及缓刑2年。

连同今日加控共认4刑毁罪

被告陈劲辉报称艺术家,他承认于2023年三度分别在葵涌葵涌广场地下面轩外、近灯柱DC0134B及葵芳葵仁路近灯柱DC0118,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男子林子敬(音译)、运输署及不知名人士所有的玻璃窗、交通灯控制器及交通标志板。控方今另加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指陈劲辉于同年某日在沙田双子桥损坏属于不知名人士的道路告示牌,陈亦认罪。

案情指,2023年6月3日下午,警方巡逻时发现面轩外的店舖玻璃窗被涂鸦、以油漆画上粉红色「自由」字样;同日下午及翌日中午,警方再于葵涌葵富路一处交通灯控制器、以及葵仁路一个「不准停车」标示志板的背面发现相同涂鸦。警方后来在2025年6月4日,亦于沙田双子桥的单车径路牌背面发现涂鸦。

警方调查后拘捕被告,他在警诫下称面轩外的涂鸦「已经系我好耐之前画㗎啦」,警方亦在他工作室内检获油漆、有涉案涂鸦字样的白色卡及有涉案涂鸦字样的厕板盖等。被告在警署录影会面中,供称自己是全职艺术家,2023年因家庭及财政而受情绪困扰,经常酒后随机在街上涂鸦,他承认涉案涂鸦出自他手笔,他在2022年制作出涂鸦式样,并指涂鸦是表达他对财政自由的渴望,他明白到自己行为错误,并愿意自行清理。

多次犯案相继被发现及起诉均认罪

控方今透露被告有3次刑事记录,其中两次是在本案发生后。郑官关注,被告由2023年至今年6月涉及超过30宗、同一系列事件,他在今年6月23日亦因相同事件出庭,而这只是因为涂鸦在不同时间被发现,而成为不同案件,如果当初连同本案一起处理会更佳。考虑到被告早前在其他案件中已判缓刑,故郑官今天亦以缓刑方式处理本案。

陈劲辉今天没有律师代表,他亲自求情,指自己当时有情绪病,经常因感焦虑而饮酒,他现已采用很多方法「去令自己变返好」,亦已改善自己和家人的关系。

案件编号:WKCC2418/2025
法庭记者:王仁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