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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24 10:07:37

台慶頒獎播嘉賓食炸雞 通訊局罰無綫15萬

無綫去年舉行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播出了嘉賓食炸雞環幕,被狠批植入式廣告。通訊局接獲15人投訴,指節目明顯展示炸雞連鎖店品牌標誌,令人覺得牽強。局方考慮無綫曾多次違反有關規管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條文,今裁定無綫需罰款15萬港元。

通訊局審議4宗投訴個案,其中一宗是無綫在去年12月13日播出的《萬千星輝頒獎典禮》節目上,加插嘉賓食炸雞環節,通訊局接獲15人投訴,指有關節目明顯地展示某炸雞連鎖店的品牌標誌,令人覺得牽強,干擾觀賞趣味,而且沒有編輯需要,等同間接宣傳有關品牌。

局方調查後,考慮了投訴個案細節,包括有關炸雞連鎖店在節目的片尾字幕中獲識別為產品贊助商;及在同一環節內,女主持表示請在座藝人「食好嘢」,數名助手隨即捧著放滿食物盒的托盤進場,盒上清楚展示該炸雞連鎖店的標誌,環節內亦有藝人進食和熱切地傳遞食物的中距離至特寫鏡頭,而食物盒和汽水杯亦清楚展示該品牌標誌,整個環節長約1分12秒。

經考慮無綫陳述和相關資料後,通訊局認為在頒奬典禮中加插一眾盛裝的藝人吃炸雞的環節,令人覺得牽強,不配合節目的編輯需要,以及干擾觀賞趣味;而且有關環節明顯展示贊助商的品牌標誌及產品,加上主持的讚美,明顯是為贊助商的產品作廣告宣傳。局方指,無綫此舉嚴重違反了《電視節目守則》及《電視廣告守則》中有關規管間接宣傳和產品╱服務贊助條文,並對無綫多次違反有關條文表示極度關注,並已再三提醒無綫嚴禁間接宣傳,考慮上述情況後,決定向無綫施加罰款15萬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