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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 03:24:42

屠龙小队案|控方:屠龙小队成员曾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

屠龙小队涉串谋在2019年12月8日民阵游行中设置炸弹,7名涉案被告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否认等罪,案件今日续审。控方指吴智鸿等人曾于11月16日至11月17凌晨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

被告依次为张俊富(23岁)、张铭裕(21岁)、严文谦(22岁)、李家田(25岁)、赖振邦(30岁)、许湛荣(25岁)及刘佩凝(24岁)。

甫开庭,法官张慧玲提醒陪审团在控方开案陈词期间,如非在控方引导下,勿自行使用法庭ipad阅览未提到之照片。

被告刘佩凝。何健勇摄

 

TG对话显示成员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

控方大律师周凯灵继续开案陈词,指从黄振强(据早前内容,黄振强为领导者角色)手机中撷取与吴智鸿的telegram对话显示,吴于11月17日传送3段往草丛开枪的影片。周指,吴智鸿等人曾于11月16日至11月17凌晨以「行山」为名到西贡试枪。纪录又显示,黄振强曾提到「班到呀,有个家长老公做油站」,周指出是「讲紧带啲柴油」,黄振强又曾提到「我间安全屋就系华星冰室个到」 。

「灭龙」群组中另有其他对话,黄振强指「今晚个会好重要」,著大家必须出席,有人指「寻日行山𠮶2个一定要到」 ,并tag了「I am reinforce Jr 」、「Y777689」,「小熊维尼」回复「到呀」,证明被标注的两人有参与「行山」。控方指出「小熊维尼」(早前提到是被告张铭裕) 另一个名字为「Y777689」。

后来「灭龙」群组内更有相约到大鸿辉吃饭,黄振强又问及是否大家都有效护照,控方指是相约到泰国旅行,被告李家田指没有有效护照和身份证,曾指「19号搞」,相关纪录显示李家田于11月19日预约申请身份证;另警方在李家田平板电脑发现有一张身份证照片,身份证旁有白纸写上「reinforce jr」,控方指「I am reinforce Jr 」便是被告李家田。

派成员到两大学偷物料制炸弹

黄振强电话又显示,11月14日在某群组有涉及浸大、城大的对话:「火魔法要等屠龙」,控方指火魔法是汽油弹;用户名为「接完纸鹤未?」的被告赖振邦指「sorry,只喺bu爆咗13楼,12楼全层未爆到攞料…..13楼无啱用嘅嘢」;用户名为「小恨」的彭军壕称「而家无狗呀,bobby喺城大」、「12楼无去,唔够时间,应该可以整魔法」。控方指出对话有关到浸大和城大「找化学原料整炸弹」。12月8日早上警方拘捕行动开始,用户名「Wing 420」的被告许湛荣提到「清嘢」。

11月27日,「灭龙」群组内有尝试用引爆器引爆装置的影片,控方指「试爆」影片地点为赖振邦写字楼的后楼梯。控方称本案计划中,「有屠龙嘅人去帮手」,吴智鸿制造炸弹、黄振强「会俾人手帮手」。

计划枪手当日高处开枪后乘接应车辆到清水湾再烧毁

控方继续称,早前提到有一个人会在案发时于高处开枪,即苏纬轩。按照计划,苏于行动当日射击之后便坐接载车辆离开,群组对话亦显示,车辆会驶至位于清水湾的「drop zone」,其后要把车烧毁,控方指12月8日前连「点走都计划好」。

吴智鸿12月7日于TG群组向彭军壕说「听日下午收嘢」、「收完攞去上次玩镪水华仁个到,揾个草丛收埋」、「两个引爆器,记得带背囊」、「小心漏味俾的士佬督灰」,彭军壕指炸弹用胶包裹。控方说,闭路电视拍摄到吴智鸿在北角和富道一家具店购买红、蓝筲箕,而案中炸弹便是用红、蓝筲箕所盛载,两人同日并到华仁完成组装炸弹。

枪手两度试枪 「第一波想尽杀 有几多杀几多」

根据黄振强和吴智鸿对话,吴智鸿向黄振强称「听日枪手试枪」,黄称「又试?…. 步枪未试过」,引述苏纬轩称「第一波想尽杀,有几多杀几多」。吴又曾向黄发送地图,称红色和蓝色是炸弹位置, 绿色位置为「痴线佬」,即枪手。

12月8日凌晨,黄振强在一telegram群组称「星期日4点,轩尼诗道华星冰室等….迟到就88,永不录用」,控方指当日游行于3点开始,游行队伍约1小时后便会走到湾仔。另一边在「灭龙」群组出现湾仔展鸿大厦的地址,约数小时后警方于该处拘捕被告张铭裕、被告严文谦和黄振强。

各被告陆续被捕

被告张俊富被拘捕后在他身上搜出一荃湾仓库锁匙,仓库内有烟花爆杖等物;另在吴智鸿家中、摩星岭一处草丛找到手枪,苏纬轩于家中被捕时亦手持手枪,曾反抗警方及开枪。被搜获的手枪均是同一批型号、同一批子弹。

控方强调同谋的控罪,并不需要实际完成罪行,罪行控罪元素为协议,如果买武器、踩线等,便令协议发生的可能性增高。

女被告协助管理TG公众频道并捐款

就著被告刘佩凝,控方指刘与黄振强管理telegram公众频道「育龙」,他们曾鼓励网民参与12月8日游行,「恳请大家要出嚟,唔好俾港共政权以为我哋松懈…」,频道又提到「我哋希望保障大家安全…课金唔洗俾资料」。

而刘过往曾私讯黄称「帮到我就帮,唔得我就私人钱」、黄回复「你未必得,万万声」、「我哋想买3支手枪」,刘指「我帮唔到好多,1万都可以」。黄又曾对刘说「我哋用嚟补资源同魔法」,刘回应「用完同我讲,我再过」。2019年8月1日至12月9日,刘的恒生银行、Payme和马会帐户共有938宗约200多万元入数纪录,并把当中100多万转帐予黄振强汇丰户口。控方指出金额来自众筹。控方强调刘的角色与12月8日计划不需有必要连系。

明开始传召证人

开案陈词完结,明天将传召为黄振强录取口供的警员。

6名男被告张俊富、张铭裕、严文谦、李家田、赖振邦及许湛荣,同被控一项「串谋犯对订明标的之爆炸」罪,指他们于2019年8月1日至2019年12月8日期间在香港串谋黄振强、吴智鸿、苏纬轩、彭军壕、林铭皓、梁政希、张坚顺及其他人,意图导致他人死亡或遭受身体严重伤害,而非法及故意向订明标的,在订明标的内或针对订明标的送递、放置或引爆两个爆炸性装置;6男另被控交替控罪、串谋导致相当可能会危害生命或对财产造成严重损害的爆炸罪。

他们另被控一项串谋谋杀罪,指他们在同日同地串谋上述人士谋杀警务人员;李家田另被控一项意图危害生命而管有枪械及弹药罪。

女被告刘佩凝则被控一项串谋提供或筹集财产以作出恐怖主义行为罪。

案件编号:HCCC164/2022、HCCC255/2023
法庭记者:苏芷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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