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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17 05:29:31

馬頭圍道塌樓分擔賠償案 官促喜士佳等再商和解

紅磡馬頭圍道5年前塌樓慘劇案,4名死者家屬前年入稟向大廈業主喜士佳、二房東車南音、維修大廈的承判商朱偉榮及屋宇署建築事務監督民事索償,死者家屬早前接納法庭建議,終止針對二房東及朱伯的訴訟。高院今就大業主喜士佳向屋宇署及朱伯要求分擔賠償費用進行聆訊。屋宇署向喜士佳及朱伯進行反申索,指於09年取得大廈修葺令後,曾去信要求喜士佳委派合資格的結構工程師維修大廈,惟對方派使非註冊工程師的朱伯負責工程,法官認為喜士佳無抗辯理由,促請3方再嘗試和解。

對於屋宇署的指控,喜士佳回應指,曾嘗試找合資格的結構工程進行修葺工作,但不成功,亦向政府求助無門,故最終委派朱伯負責。

屋宇署亦同時以朱伯違反《建築物條件》進行反申索,指他清拆其中一幅主力牆導致大廈倒塌,朱伯拒絕有關指控,解釋當時主力牆是障礙物,故將其清拆。

法官認為喜士佳需負上責任,更無任何抗辯理由,促請喜士佳採取務實態度與屋宇署進行和解,喜士佳表示曾與屋宇署嘗試和解但失敗,法官表示若和解成功,可省回專家證人費用,促請雙方及朱伯再嘗試和解。

案件押後至5月6日再訊。

法庭記者:劉瑋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