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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02 21:26:00
蔡玉玲就虚假陈述定罪上诉终院 法官李义质疑律政司不断削减查册范围
港台《铿锵集》时任女编导蔡玉玲2020年透过车牌查册报导元朗「721」事件,其后被裁定2项为明知而作出虚假陈述罪成,罚款6000元。蔡玉玲不服定罪,今早上诉至终审法院指查册目的是否与运输事宜有关难以一概而论,本案报道涉及车辆使用故当然有关。律政司一方反驳指调查报道无权查册调查交通意外,仅伤者有权查册追讨。法官李义质疑律政司不断削减查册范围使陈述变为虚假,终审庭押后裁决。
蔡玉玲上诉至终审法院。褚乐琪摄
资深大律师陈政龙。褚乐琪摄
大律师田奇睿。褚乐琪摄
大律师杨嘉玮。褚乐琪摄
上诉争议为:
1. 根据《道路交通(车辆登记及领牌)规例》(第374E 章)第 4(2)条,运输署署长可否因为申请人的申请目的与「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无关为由,拒绝向申请人提供证明书?
2. 如果议题一的答案是正确,那么应该如何诠释「交通及运输事宜有关」一词?特别是,这是否包括申请人针对或涉及车辆在道路上的使用而作出的新闻调查?
法庭记者:陈子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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